中共湖州市南浔区纪委南浔区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法规室)、干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办公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支部。
此外,设有直属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党风廉政电教信息中心(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巡察数据信息管理中心);设有中共南浔区纪委南浔区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关,设在区纪委。
职责简介
办公室(法规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区纪委区监委信息化工作规划制定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相关课题调查研究等。
干部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担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全区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办公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科室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决策部署;承担全区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区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镇纪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并做好相关审查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的党纪政务案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移交需要区纪委区监委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下一级党委、纪委报区委、区纪委批准或者备案的党纪案件;指导全区案件审理工作;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区纪委区监委信息化、数字化工作规划和组织协调;负责对区纪检区监察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服务;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综合信息查询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利用,协助做好信息数据的技术分析;协助开展勘验检查、鉴定,做好技术性证据审查和技术协助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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