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6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菱湖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菱湖镇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022年8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菱湖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后,8月23日、8月27日分别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和整改方案专题研讨会,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全面梳理、分析和落实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9月17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积极主动带头自觉整改。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菱湖镇党委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党委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亲自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整改方案列出的4个方面16项47个具体问题,按照责任分工,承担相应的整改落实职责。组织各条线、各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能够立即解决的,马上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抓紧改;需要长期坚持的,深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抓好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商讨、汇总、评估整改落实情况,保持紧张的工作态势,确保整改落作有序推进、整体推进、协同推进。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21项,开展专题学习3次,组织谈心谈话10人次,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委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10月26日召开全镇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12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进行“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等。二是进一步制定完善党委学习计划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周一夜校”“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学习平台,切实按照联系思想、联系工作、联系实际开展理论学习,并规范记录学习情况。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二)关于“学习贯彻区委关于加快建设南浔区副中心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方案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菱和振兴”专题研究讨论,进一步完善《菱和振兴工程菱湖片区实施方案》。二是开展菱湖镇“精准发力攻重点 锐意进取战全年”四大突破攻坚行动、“攻坚百日求突破 实干争先战全年”五大会战行动、“争分夺秒抓项目 奋力决战四季度”突破攻坚行动等,以通报、例会的形式亮成绩、比进度、争先进,切实把推进“副中心”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组织全镇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开展青蓝相携助力建设“副中心”主题调研活动,围绕乡村振兴、城镇能级、产业经济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组织现场展示比拼,为“菱和振兴”建言献策。四是积极参与《关于合力打造区域副中心 加快推进菱和振兴的建议》等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三)关于“‘非粮化’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攻坚方案,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对各村已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面积进一步拓展,提高集中连片程度。三是针对各村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不足的部分,积极通过土地开发优化调整或通过对原有粮食生产功能区进一步整治来补足,已审核粮食功能区总面积18770.21亩。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
(四)针对“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和土地整治工作推进乏力”问题。一是大力推进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对于可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于可补办手续的,采取查处后补办用地手续的方式尽快消除违法状态,目前违法用地整治已完成2021年卫片整改28个图斑256.69亩,剩余4个图斑31.47亩为市政道路,已完成查处,启动补办程序。二是成立土地整治大会战工作专班,根据土地开发和复垦目标任务,倒排时序进度,实施挂图作战,2022年超额完成土地开发和复垦。该项任务中①预计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五)针对“规上企业建设质量不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较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紧扣“南浔区副中心”和“菱和振兴”工程新的发展契机,结合“强工计划”,加快推进全镇产业迭代升级,培育企业向龙头骨干发展,实现产业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聚焦总量体现地位、增量体现作为的考核导向,力争增量取得新突破。二是大力开展企业上市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2022年已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累计5家,数量占全区62.5%。三是加大低效企业、腾笼换鸟以及“低小散”企业整治推进力度。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
(六)针对“工业项目招大引强力度不够,投资竣工完成率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以生物医药、新材料为产业导向,加大外出招商引资力度,以“大好高”项目为标准,拉高招引项目质量,力争20亿元以上项目实现突破,2022年招引3亿元以上项目11个。二是严格执行投资完成率审核制度,对于经督促后,投资完成率仍未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的项目,在竣工验收、达产认定等环节暂缓办理。三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闭环机制,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周看现场、月开例会”制度,将项目进度清单化,在各个节点形成倒逼机制。完成“竣工投产和达产”“‘大好高’项目”两项考核全区排名去末位。截至2022年11月中旬,开工入库完成5家,项目竣工完成6家,达产3家。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七)关于“推进小微园高质量发展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培育规上企业,每月对园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产值、税收数据统计,挖掘有升规潜力的企业,指导服务企业尽快上规,目前已完成升规企业1家,11月另有2家公司产值已达到升规要求,正在申报升规中,提格科技有限公司已申报市级“双招双引”B类人才创业项目。二是在小微园自主招商的基础上,组建镇招商考察小组实地踏勘项目,加大对高质量项目的招引力度,不断提高装备制造业比重。三是开展小微园规下企业行业公平工作,建立健全园区内企业实施亩均税收季度评价机制,对未达标的企业,小微园管理办公室联动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检查与整改,倒逼企业挖潜增效,置芯产业园全年亩均税收有明显提高。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八)关于“党委职责职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明确镇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党委会,规范会议内容、程序、记录等相关要求。三是深化“三重一大”事项党委集体决策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全程留痕管理。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九)关于“议事规则不够健全、权责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党委会议事规则,厘清权责边界以及重大项目的界定,将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等纳入镇党委会议事范围,并做好党委会议专题记录。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十)关于“个别重大事项存在未经集体决策、决而不行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委政府议事决策机制,持续深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优化决策方式,确保重大事项经过集体统一科学决策。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在研究工作和决策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十一)关于“议事决策留痕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书记办公会议制度,促进议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深化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工作,规范决策过程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科学详实、议题汇报材料归档到位。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十二)关于“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科学制定学习内容,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不折不扣完成学习任务,规范学习记录,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中。二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定期开展风险排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
(十三)关于“学习不够全面系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省、市、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坚持把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注重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好“周一夜读”、“红色星期六”、“学习强国”平台等载体组织各条线、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理论学习。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
(十四)关于“宣传阵地建设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红菱”宣讲团、家园志愿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阵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讲+文艺”形式,精心创作小快板等,深入开展“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发挥好理论宣讲团作用。二是以《今日南浔》APP浔航号为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打响本土化的理论宣讲品牌。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
(十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二是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靶向施策、堵塞漏洞。三是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列入“党规党纪教育一刻钟”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一刻钟”和警示教育活动6次。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十六)关于“超标准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依法依规实施物资采购,规范采购程序和流程。二是全面推行“政采云”平台采购机制,杜绝超标准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再次发生。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十七)关于“超标准列支工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监管,规范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和管理。三是反馈意见中的超标费用均已退还至机关工会账户。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
(十八)关于“文风不正,存在材料照抄照搬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特别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方面加大学习频次和深度,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是加强班子领导写作能力建设,杜绝照搬照抄现象再次发生。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十九)关于“干部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为契机,深入开展项目推进“走学比看”“擂台比拼”活动,进一步提增基层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监督,对监督发现的“一掌柜六先生”问题3起,给予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坚持以案示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二十)关于“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一刻钟”工作,特别强调“微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基层管理的影响,提高工作人员“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意识。二是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工作,从严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二十一)关于“国有房产管理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国有房产管理制度。二是摸清国有房产底数,完善台账资料。三是结合公房实际情况和管养维修成本,对空置房产加大盘活利用。四是进一步规范国有房产出租手续,对欠租、转租的问题进行摸底,尽快完成欠租收取和转租整改,目前已完成收取98.2%。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二十二)关于“村全域土地整治平台公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镇级层面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加强对村公司的指导与监管,强化各项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方面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二是严格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对资金往来进行规范会计核算,按月将有关账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派监管员定期对账目进行检查,对不合理、不合规的账目,及时告知镇村相关领导,并指导村整改到位。已启动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公司的审计工作。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二十三)关于“资产搬迁处置程序违规操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规范资产处置流程,严格按照资产搬迁处置流程规范实施镇相关资产处置。二是对涉及资产处置的条线和经手工作人员进行资产搬迁处置流程和制度的学习培训。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资产搬迁处置事项的全过程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二十四)关于“违规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南浔区国有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十个一律”规定》《南浔区国有投资项目变更分级审批规定》规定执行。二是加大项目招投标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杜绝违规情况发生。三是加强项目质量把关,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有效监督管理。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二十五)关于“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南浔区国有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十个一律”规定》、《南浔区国有投资项目变更分级审批规定》等规定执行。二是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做到有效监督管理。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二十六)关于“项目采购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项目采购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杜绝发生类似问题。二是对面上其他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类似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十七)关于“工程项目验收决算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全镇已完工或即将完工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快工程项目进度,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其中2018年1月新菱公司与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施工协议,已于2021年9月14日验收。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二十八)关于“部分报销凭证缺少原始发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报销审批程序。二是举一反三,全流程规范报销程序,杜绝原始发票报销不完备等类似问题发生。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二十九)关于“报销附件不全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报销审批程序,在杜绝报销附件不完备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流程规范报销程序,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三十)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执行。二是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工会支出程序规范、符合要求。三是2022年9月份,对总工会、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已落实整改到位。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三十一)关于“内控制度更新滞后,部分条款与上级规定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已对干部关心关爱、请休销假制度等21项机关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更新,并对照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执行。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三十二)关于“合同协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财务合同管理,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财务核算和审核把关,杜绝再次发生签订手续不完整、未盖章、未写明签订时间合同等情况。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三十三)关于“镇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够紧”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深化“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力度,特别是发挥身边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警醒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自觉做遵纪守法、干净干事的表率。2022年已开展“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22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300余人次,并组织全镇机关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200余人次,前往湖州清廉馆接受廉政教育,切实筑牢廉政防线。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三十四)关于“‘一岗双责’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学在前、想在前、干在前,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扎实做好表率,发挥模范作用。二是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安排,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自身岗位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自查出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为担当者撑腰鼓劲的容错纠错机制。2022年,共开展逐级廉政谈话253人次,镇党委与班子成员、机关事业中层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三十五)关于“因私出国(境)和风险排查防控抓得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最新要求,对出入境次数、时间、事由予以严格监管。二是落实专人管理相关证件,并建立证件申领核销制度,确保证件申领使用合规可查。三是2022年起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扩大至全体干部。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三十六)关于“村党总支委员职数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村组织换届“回头看”工作,对村党总支职数配备不足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配备不足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已启动党总支兼职委员的增补选举工作,已制订选举办法(草案),增补选举流程,相关村社书记完成培训,整个选举流程已在12月完成。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
(三十七)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大会到会率,确保到会率不低于80%。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
(三十八)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明确党群副书记牵头,各机关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类组织活动,落实“三会一课”、“红色星期六”主题党日、支部书记上党课等活动,并规范党组织活动记录。三是对机关事业各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培训,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
(三十九)关于“基层党员发展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发展计划统筹指导,对2019年-2021年三年未发展新党员的9个行政村加强推优力度。二是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党员三年发展计划目标,执行每年发展对象与积极分子储备不少于1:3的比例。三是每年一季度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结合区委组织部下发的预备党员发展计划,研究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防止再次出现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情况。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四十)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落实党员发展支委会审查、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党委审议等相关要求,对实施主体、表决人数、参与表决的范围等方面予以全面规范。二是要求各支部对党员发展程序进行“回头看”,严格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本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开展党员发展专题培训。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四十一)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及时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在党费收缴中迟交、少交、不交的问题查明原因,目前已全部补交完毕。二是明确专人对镇党费账户进行管理,同时对镇党费账户进行清查。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
(四十二)关于“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开展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对近年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回头看。三是今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四十三)关于“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档案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档案审查制度。二是加强组工干部业务学习。三是对巡察组提出问题的同志进行“回头看”,已完成对20名同志的档案审查回头看。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四十四)关于“落实全程纪实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落实全程纪实。二是对巡察组提出的2020年6月、2021年1月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回头看”。三是加强组工干部业务学习,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四十五)关于“纪委意见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与区纪委等相关部门对接,学习纪委反馈意见的规范填写格式。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办工作人员全体学习,确保日后纪委意见填写的规范性。截至2022年9月,镇纪委已按照规范格式填写反馈意见15份。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四十六)关于“交通、通讯补贴清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退休人员交通、通讯补贴已全部清退到位。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四十七)关于“个人历史借款长期未归还”问题整改不彻底,未能做到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5名工作人员个人借款未归还事项,目前已全部归还到位。二是对巡察反馈的大额借款挂账时间长达15年以上问题,第一时间开展核查,目前已完成挂账核销。三是举一反三,对个人借款进行全面清理,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菱湖镇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将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紧盯问题抓、举一反三抓、建章立制抓、持续深入抓。对整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或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用好问责利器,对因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行动迟缓,特别是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搞形式、走过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把抓好党建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是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监督,以刮骨之勇、雷霆之力,坚决清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强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政治建设的课堂、熔炉,动真碰硬、对症下药,推动政治生态发生转折性变化,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942000;电子邮箱:lhzxcfk2023@163.com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东栅路8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