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6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双林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双林镇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双林镇党委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巡察反馈后,双林镇先后5次召开会议就巡察相关工作研究部署和落实。8月22日下午,专门召开双林镇巡察整改工作相关会议,党委书记彭琳要求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研判,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坚决把巡察整改问题限时高效整改落到实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有关意见,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切实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双林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彭琳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并组织专人落实巡察整改相关事宜,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类别44项具体问题,彭琳同志主动认领,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相应认领,按照四个清单的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共制定120条整改举措,明确巡察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双林镇党委认真研究整改落实的意见要求,把准整改工作全流程,细化工作步骤。8月22日召开双林镇班子会议,会议要求责任认领的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注意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9项,开展专题学习5次,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2人、组织处理1人,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传达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以来,充分利用班子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夜读、红色星期六等载体,对省委袁家军书记调研湖州和南浔时重要讲话精神、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及2022年市第九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二是由班子成员带头,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各类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重要文件精神,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列入了学习范围。三是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公务员学堂等线上平台,发动机关干部下载注册中国蓝新闻、浙江新闻客户端等多个APP,抓住碎片时间,对《党的二十大报告》进行学习。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二)关于“耕地‘非粮化’整治还需加快”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动员,实地走访28个行政村,加大宣传省、市、区关于开展粮食区“非粮化”“非农化”整治会议精神。二是摸清存量底数,我镇粮食功能区划定任务32574亩,已上报上图32574亩,对涉及退塘还田的养殖户开展清查,摸清土地流转协议到期时间、养殖品种及预计上市时间,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有序退塘。三是我镇“非粮化”整治任务数为11727.69亩,截至2022年12月,已完成9445.46亩,剩余2282.23亩已全部完成签约,下一步将有序推进退塘整治工作。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
(三)关于“落实‘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分别于2022年10月29日和11月9日召开了全镇生态建设五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推进会议,加快污染防治的成效提升与成果巩固。二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分别成立了散乱污、厂中厂、四非、人居环境、扬尘管控五个领导小组,出台了《双林镇生态建设“五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镇、村责任分工,做好各条线分工合作,确保长效管理不松懈,整改成果有保障。三是建立立体督查体系,开展督查检查800余人次,发现问题360余个,并均已整改到位,引入互查互学机制,确保整改交办落实到位,落实“回头看”制度。四是加强执法保障,对长期存在的难点痛点,执法380余次,做到不怕困难,严肃执法。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
(四)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得不实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及时调整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分兵把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2022年以来我镇扫黑除恶和养老诈骗案件零发生。二是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影响,截至2022年11月,共举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的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折页310余份,宣传册455余份,群众志愿者参与60余人次,专职网格员参与140余人次。三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规范化建设,认真总结经验,健全机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及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动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促进社会治理、乡村治理和行业监管。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五)关于“亿元以上竣工项目投资完成率偏低,全区排名持续下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项目落地率,2022年以来累计签约项目11个,其中3个项目已实现开工;1个项目待开工;3个项目土地指标已落实;2个项目已过准入评审会;2个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前期。二是进一步增加竣工项目数量,2022年以来累计认定竣工项目5个,即将达到竣工标准的项目6个。三是进一步提高项目投资完成率,2022年已竣工的5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8731亿元,备案投资16.92亿元,完成投资率34.71%。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六)关于“工业产业园管理较为粗放,运营质效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利用项目双进全流程管理平台,对项目从签约至达产进行全流程管理。2022年以来,已累计完成签约项目11个,开工项目5个,竣工项目5个,达产5个。二是通过微信群等载体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累计下发各类企业扶持资金约1500万元。三是强化项目投资数据填报监管,企业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如实填报投资数据,共有16个项目进行项目投资数据报送工作,累计完成工业投资5.5632亿元。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
(七)关于“城乡建设管理不够严格,违占违建现象仍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管理,对已发现的违占违建现象,进行督促整改,及时整治销号,2022年5月开始,双林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对存在的违法用地个人下发《责令停止违反行为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双林镇政府多次召开整改会议,要求限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并于2022年8月对16宗违法用地组织力量集中进行拆除,截至2022年12月已拆除整改到位11家。二是结合《南浔区农民建房具体办事指南》,落实镇、村两级属地责任,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村镇建设办、城管中队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建房审批各项流程。三是举一反三,长效管理,分片区成立巡查队伍,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开展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解决,形成长效管理。四是于2022年11月15日,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组织处理。该项任务已2022年12月31日完成。
(八)关于“ ‘一户多宅’拆除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双林镇开展“一户多宅”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一户多宅”清零攻坚专班,由人大主席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农业、城建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条线中层干部、联村组长以及行政村书记为成员,明确工作目标、拆除范围、实施步骤等,确保按时完成“一户多宅”拆除工作。二是责任领导带队分别赴相关村核实情况,通知所有村禁止新增“一户多宅”,同时按照时间计划逐步拆除到位。三是与各村书记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
(九)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就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进行学习,并对各自分管领域如何进行深入学习进行探讨。二是每月结合红色星期六开展“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学习研究、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学习,10月22日开展以“贯彻学习二十大 实干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对活动内容和发言进行记录。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十)关于“落实闭环管控责任还有缺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定期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对各自分管领域存在的短板进行分析研判,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2022年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13次,其中开展集体研讨(交流)10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3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制度内,与组织人事相结合,将意识形态考核纳入选拔任用干部和奖罚的重要依据,培养一批业务精、素质强的队伍。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十一)关于“邪教防范处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30日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专管员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林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范围内反邪教工作的督查指导。二是镇党委政府将反邪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三是2022年在双林庆同小学、双林二中等中小学和凤凰广场、浙北超市等地开展一系列反邪教宣传活动达20余次,并在后坝建立反邪教营地,受益群众达8000人以上。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十二)关于“存在铺张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8日,组织各部门(条线)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有关规定,并严格落实。二是对会议费用的报销进行严格把关,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完成。
(十三)关于“在编人员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在编人员“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有关干部兼职文件精神要求,于9月21日主动将取酬退还原单位。二是组织了所有在编干部学习干部兼职相关政策文件的各项规定,填写《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报告》《干部兼职承诺书》。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
(十四)关于“ ‘低边’核处工作不细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复核报告里没有显示本户收入超标,只提示其购买了社保,根据其本人提供的收入凭证2020年11月-2021年7月的收入是2800元,2021年8月起月收入5000,则2021年9月复核时前6个月的人均月收入是(2800*4+5000*2)/2个人=1766.7元,而2021年的低边标准为1834,并未超标,所以当时不需纳入渐退期。二是根据核对报告,针对性进行收入复核,已将收入复核材料放入单独的“2022年复核材料”档案盒中。三是完善系统数据,已将入户调查表等必要材料录入系统,结合核对报告及时修改人员关系及赡扶养人信息。四是依托核对平台核对报告、结合每季度探访关爱和幸福清单送达工作、及时掌握低保低边对象情况变化,对人员和收入变动家庭及时调整,对有疑点家庭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情况,动态管理。截止2022年11月,合计清退低保50户88人、新增低保28户40人、变更在册低保数据57户,纳入渐退期家庭8户;清退低边14户34人、新增低边11户30人、变更在册低边数据35户,纳入渐退期家庭4户。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十五)关于“生态公墓运营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公墓南面约20亩土地回收,于2022年11月20日前签订回收协议,11月30日前厂房拆除腾空。二是同步开展土地申报,10亩三调工业用地已开始办理流转申报,并申请供地指标。三是完成陵园初步设计规划,将新建三层骨灰堂1幢,约2518平米、可容纳12000穴,新建悼念堂2幢,约1027平米、可同时开展8户人家悼念活动,新建2层后勤配套用房1幢,约2098平米,可同时开办200桌素酒。该项任务预计于2023年12月30前完成。
(十六)关于“农村公路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在建项目严格执行现场监理管控和材料进场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分部工程完成后先进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指标满足规范后再进行下一项分部工程。二是招标日常养护项目对投入运行的公路进行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确保小损坏快维护不恶化成问题,2022年1-11月已排查道路98条共计156.6公里,共维修1100平方米,同时针对有信息上报的超载运输路段联系交警进行执法管控,减轻路面压力。三是联系设计单位提出要求对今后的项目在控制投资的基础上一定程度提高路基、基层厚度和沥青标号,提高施工工艺标准强化施工质量。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十七)关于“群众身边‘关键小事’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认知,聚焦群众身边“关键小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富强路“大强面馆”至双林综合高中之间“断头路”已在10月中旬整改完成,行人可以正常通行。二是定期对镇域范围内道路破损、路灯不亮等隐患进行排查,并第一时间整改。三是认真收集社情民意、群众诉求。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到及时跟踪督办,反馈结果,提高群众幸福感及满意度。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
(十八)关于“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历年项目确保今年全部完成审计,相应的结算报告已基本完成,部分结算价2000万以上的项目初审完成正在复审,今年完工项目督查施工单位及时完成结算报告。二是加快送审项目审计对账工作,最多不超过10天进行现场踏勘,1月内完成对账,2月内出具初审报告后视金额情况递交复审。三是利用“双林建设”app进行项目管理,投入运行半年来收效尚佳。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十九)关于“村级小额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村级小额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双林镇成立检查组,对28个村170余个小额工程项目开展检查,通过查阅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调阅系统数据等方式,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二是2022年9月28日,双林镇组织乡镇村级工程管理干部、村财务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培训规范村集体小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知识,重点学习了《镇村级限额以下工程建设规范管理若干意见》等文件,对村级工程实施、施工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竣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三是开展业务条线对村的常态化检查指导,提升跟踪发现问题能力,堵塞村级工程日常管理不规范的漏洞。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
(二十)针对“支付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2022年10月12日,在班子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双林镇财政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同时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支付有据可。二是公墓回收跨度较长,回收价格多次商议。三是原先所用矿渣面积约28.527亩。四是收回公益性墓穴中,对超规格墓穴进行了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二十一)关于“固定资产长期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经过翻阅相关凭证资料,湖州市双林镇计划生育指导站工程为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于2010年开始建设,2012年完工,2015年湖州市双林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并入双林镇人民政府,但是相关的账务并没有及时进行处理,固定资产未及时划转,财务人员及时将相关的固定资产进行入账。二是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各单位已经根据相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台账。各单位已对各自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自纠,对于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核销和入账,确保做到账实相符。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
(二十二)关于“历年往来款处置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9月针对历年往来款处理不合规的问题联系审计事务所,10月初第三方工作人员开始现场查阅历史凭证,对以前年度形成的款项厘清往来款形成时间、形成原因,对涉及单位和相关人员逐笔落实,全面清理,11月底出具审计报告。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
(二十三)关于“乡镇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管理,目前双林镇将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的出纳人员集中统一办公,成立镇出纳中心,全部由编内人员担任。湖州南浔双林乡村振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纳也由出纳中心负责,会计工作委托专业人员负责。票据均有经手人、审批人等签字审核到位。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
(二十四)关于“财政资金使用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借款给湖州归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核实事后一个月左右已经将款项收回,现利息也已收回,完成整改。二是经核实,拨款给双林镇花卉盆景协会资金主要是镇上旅游宣传办组织世界盆景大会、杜鹃展、国际森博展览会等的费用支出。三是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资金使用不合理现象再次发生。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二十五)关于“决议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因“三线三区”规划范围调整,目前闻天磁性区块已纳入工业园区范围,不符合“退二进三”条件。现已签订租赁协议,将现状厂房出租给福德斯电梯有限公司和湖州南浔双林三桥电子元件厂两家单位。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二十六)关于“已征迁资产未及时变更”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与不动产交易中心、税务局等询问沟通,过户所涉及的税费金额较高,且被拆迁方也需支付高额的税费。目前与税务局进行进一步对接沟通中。该任务预计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十七)关于“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工业园区副主任负责租金催缴工作,对外出租的三家单位已足额收取年租金。二是加强同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联系,尽快完成租赁手续办理及租金缴纳工作。三是现有未到期租赁合同三份,明确租赁年度内租金额度,在约定期限前敦促企业足额缴纳租金费用。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二十八)关于“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经与城投完成对接工作,争取尽快退回全部款项资金。二是全面梳理其他国有平台公司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认真总结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
(二十九)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双林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双林镇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整,并进一步加强学习。2022年9月20日,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调整,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南浔区财政局的支出报销相关文件,强化财务人员风险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要求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规范报销和审核流程,提升业务操作水平,确保做到发票报销三票合一,合理规范。三是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凭证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于2022年10月18日至19日开展自查自纠,已修改完善《接待管理制度》,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财务报销等制度,层层压实责任,严守报销底线。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 日完成。
(三十)关于“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南浔区公务卡支付使用指南,对于公务用车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报销资料三票齐全。二是双林镇举一反三通过组织各条线学习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报销的凭证完备之后方能进行报销,通过初步学习,财务人员已经具备了相应的制度意识。并且对于之前的账务进行清理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查。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三十一)关于“工会经费超范围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安排职工活动,向非机关工会会员的参与人员所在工会收回相关活动费用共计1.23万元。二是组织工会干部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工会法》和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业务水平。三是健全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工会经费管理,规范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确保经费支出合理合规。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三十二)关于“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双林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双林镇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二是2022年8月24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两项会议制度中的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程序等内容,严格把关,按既定的程序、规则开好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落实好会议研究决定的各项工作,促进我镇各项工作按程序走、按规矩办。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三十三)关于“大额资金支付未上会商议”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党委政府议事决策机制,持续深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规定。2022年8月24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时研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合理。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三十四)关于“个别重大事项违规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2日,召开班子会议再次学习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相关事项,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重大事项实施严格按照流程合法合规执行。二是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商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一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决策责任有效落地。三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政采云采购管理、平台公司绿色平台招投标管理等要求进行项目招标。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三十五)针对“违规违纪党员处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抓住“常态”不放,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坚决惩处“少数”和“极少数”,对于严重违纪或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2年,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37人次,给予党纪处分18人。二是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活动,对近年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攻坚”,对薄弱环节和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回头看”,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预审要求报批,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确保质量、程序合规的前提下,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率、办结率和案件办结率。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完成。
(三十六)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今年召开全镇性警示教育活动2次,开展“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51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3716人次,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创业干事氛围,为广大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实施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四必谈四必访”等制度,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村级事务流程规范及风险防控手册》,编制村级主要事务运行流程图,并提出相应的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履职。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能和工作流程,针对风险易发多发的环节,围绕“管事、管人、管财”的权力运行过程,采取自己查找、部门讨论、逐级审核等形式,开展全员廉政风险排查,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共排查出廉政风险235条,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261条。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完成。
(三十七)关于“部分村支委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村社班子换届回头看,加大对优秀年轻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其中拟新进支委1人,6人通过村聘形式进村锻炼,为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同时积极开展实践锻炼和授课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村社干部综合素质。二是针对部分村支委配备不足问题,研究确定总支补选方案和补选相关材料,并结合村社班子换届回头看,把人员调整到位。该任务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
(三十八)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31个非公党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对党支部进行调整优化,对企业已停产、党员年龄较大、参照组织生活不变的湖州新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党委会议及时进行支部撤销。二是积极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者参加两新党务工作者论坛、两新党组织培训班、双强争先擂台赛等活动,2022年上半年对5名表现优异的非公有制企业骨干发展成预备党员,进一步强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三十九)关于“‘三会一课’执行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全区党务规范自查对全镇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和记录、党建内容上墙、三务公开内容等开展自查整改,规范党支部日常工作。二是召开会议组织12个机关党支部开展机关党建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工作闭环。三是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召开《党员发展培训会议》《党务工作培训会议》对全镇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水平。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
(四十)关于“专业化干部占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年轻干部大讲堂。先后3次邀请条线负责人、基层老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对不同科室人员进行靶向培训,强化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利用公务员网络学堂等多种载体加强对干部在学历及专业技能上的培训。二是在人员录用、岗位调整及聘用过程中注重专业技能对口,其中如城建条线已充实1名城建专业干部和1名城建专业聘用人员,工业条线和财务条线各新增了一名专业匹配度高的干部,进一强化了专业化干部配比。同时安排2名项目专员、2名年轻干部赴上级专业对口部门进行挂职锻炼,进一步提升专业化能力。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0日完成。
(四十一)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历次中层干部选任材料进行自查,除2019年5月干部人事调整中,在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阶段,计票人、监票人在本次人事任免中有职务调整,未进行回避,其他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二是组织党建办(组织人事)、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定期学习《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条例强化监督,强化回避制度意识。三是对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均如一规范,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
(四十二)关于“任前审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纪律要求,严把审核关。经自查2020年11月对任前干部档案相关问题未核定的具体情况为2020年11月集中补审,工作人员赴区档案室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干部档案核定,但表格中相关内容未记录完善,现已重新进行核定并确定了一致性;2019年4月、2020年3月干部人事调整中,镇纪委反馈征求意见不规范问题,对涉及提拔人选再次征求纪委意见并进行详实记录,并确保今后按照规范进行纪委任前审查记录。二是对提拔的干部档案严格落实人工二次审核,认真记录并梳理干部档案基本情况,确保审核表填写无遗漏、无差错。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
(四十三)关于“聘用人员存在多头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已及时对我镇的聘用人员用工方式、人事信息等排摸,形成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提交给编办和组织部。二是规范聘用人员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持续规范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该项任务预计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十四)关于“上轮区委巡察反馈关于出借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2017年12月镇财政出借给中维双林制丝有限公司23万元是该地块退二进三收购款,2014年9月10日签订收购协议,2014年9月19日第一笔收购款时附有收购协议。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双林镇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将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住整改契机,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从源头上防控风险力度,以抓铁留痕的措施有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跟踪督导,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到各条线查看整改工作材料,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切实加强指导督导,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
三是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注重常治长效,聚焦仍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深挖根源、细化措施、堵塞漏洞、强化联动,全力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有效结合起来,坚决防止老问题的反弹,新问题的发生,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开创我镇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976527;电子邮箱:245198825@qq.com;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全兴路1号双林镇人民政府(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