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24年9月14日至2025年1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增强整改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以整改成效体现忠诚担当。二是突出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党组扛牢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推进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统筹整改。领导班子及成员针对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反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实效。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及班子队伍建设,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从工作角度解决问题,通过业务查找政治偏差。逐项研究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部门及时限,确保节点、任务、责任清晰,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18项,开展专题学习8次,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清退资金3.65645万元,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补学漏项,并组织学习区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指定专人整理资料,以确保学习的及时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二)深入落实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党组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并适时召开扫黑除恶专案分析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印发《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方面,并形成相关经验材料《深入推进三个法治化,打造基层信访工作最优路径》报上级院。相关专项行动均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
(三)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建立健全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台账资料,制定并发布“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听工作指引”,对接听12309服务热线的检察干警进行全面培训,以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提供专业、高效、规范的检察服务。
(四)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制定并实施《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及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同时出台院《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和优化我院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关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工作。每月定期排查涉企犯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起违规查扣冻结财产的线索,督促办案单位及时向被害企业发还3.39万元。增设“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有效推动监督模式从个案监督向专项监督转变。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共同开展涉企“挂案”专项监督行动,细化落实涉企案件“挂案”清理工作。
(二)规范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加强学习培训,重点针对办案人员,提升其救助线索研判技巧及跨部门协作沟通等实务技能。制定并出台《关于规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期限、救助标准及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流程。
三、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对接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指示,拓展“检警+”平台功能应用。规范运行检警联席会议机制,针对疑难案件及办案中的共性问题进行会商。
(二)强化对检察建议质效的研判工作。检委会已完成对2024年度检察建议质效的研判工作,针对研判中发现的质效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以保障检察建议的高质高效。
(三)规范基层检察室工作。明确和孚检察室的辖区范围为和孚镇,并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办理辖区内轻微刑事案件的要求,目前办理的案件类型已涵盖盗窃、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危险驾驶等。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警签订“六大纪律”承诺书,制定《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及亲属禁业清单》,严格设定廉政从检底线。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将个人有无违规借贷、个人及近亲属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列为必谈事项,全面排查干警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二)切实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中共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有效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部门、个人廉政风险及相应整改措施,均经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充分利用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召开新提任转任干部集体谈话暨廉政谈话会议,筑牢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
(三)全面实施检务督察工作。拓宽检务督察范围,对院《“实干争先·奋斗有我”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深入学习和强化,确保每位成员透彻理解方案内容,并结合上级院的部署,每月重点突出1-2项核心督察内容。
五、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会经费开支。加强学习,提升工会干部在经费管理方面的认知和能力,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会活动。
(二)规范行政经费开支。加强人员培训教育,专门学习财务内部控制等内容,同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费用报销审核流程。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加大采购环节监督力度。
六、关于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程管理。制定并实施《南浔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内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管理规范有序。
(二)规范食堂管理。完善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明确指定打款账户。建立规范的明细账,确保每一笔采购均可追溯来源。同时,定期对明细账进行核对和审计。
七、关于内部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完善本院《档案借阅管理办法》《新闻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接待管理细则》等12项制度规定。同时,建立制度动态更新机制,强化对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和贯彻力度。
(二)规范公车管理。完善《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确保公车管理合规透明。
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规定收取个人会费。组织工会委员会成员学习有关工会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深入了解了工会会费的收缴标准、使用范围及管理规定。
(二)严格财务支出审核把关。规范检校合作,进一步强化费用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进工作。完善本院《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细则》,规范审核流程,完善费用报销制度。
(三)严格实施财务审批会签制度。规范大额支出必须严格会签流程。对2025年的经费支出进行全面审查,并定期对财务审批进行核查,确保财务审批工作规范、透明。
九、关于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上会制度。组织专题学习并重申制度要求,明确超限额支出必须提交党组会或检察长办公会讨论。对2024年以来的相关支出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加强财务支出监管,确保重大事项决策规范透明。
(二)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对领导分工进行调整,并组织班子开展“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学习,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十、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并实施《关于开展“五星”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丰富并拓展党性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提升党建工作整体质量。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务人员的系统培训,明确创建活动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及时调整总支委员会及各相关支部委员会成员。强化对支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对支部学习计划的制定、支部记录本的调阅及党支部组织学习研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严肃开展党性体检。强化党性教育,严格规范党性体检流程,确保每位党员真实反映自身党性状况,明确各支部“优秀”比例均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组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深入剖析南浔检察队伍的现状,形成院《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工作分析》报告,明确下一步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的重点任务。2024年12月,开展中层岗位选任,选拔中层正职3人、中层副职3人,中层队伍的年龄结构得到显著改善。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鼓励支持3名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选派1名优秀年轻干部赴新疆柯坪县检察院开展对口援助锻炼,2名干警分别入选全国、全省相关检察人才库,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政工干部深入学习,确保每位政工干部熟悉选拔任用档案审核和纪实工作的具体流程。查缺补漏,严格遵循选拔任用程序,在近期中层岗位选任工作中,规范票数统计格式及党组会讨论环节的票决流程等相关工作要求。
(三)强化对离职、退休人员的管理。为离职及退休人员建立从事律师职业的离任检察官名录,并进行动态更新,并将其纳入检察系统的禁业识别模块,每月对禁业人员开展系统巡查,有效保障司法公正与廉洁。
十二、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制定《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该计划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南浔区委理论学习计划,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效避免计划与实际脱节的情形。
下一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按照区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提升政治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理论统领基层党建、检察业务等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强化整改力度。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三是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通过认真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的战斗堡垒,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630581;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联谊西路1号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