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9月1日至1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浙江兴上合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城市集团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区城市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标本兼治”四个方面的整改建议,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区城市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集团专题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室(子公司)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巡察反馈后,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认真讨论,反复修改,第一时间形成并上报了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聚焦问题导向,对集团党委在3个方面11个问题中的36项具体问题整改全面研究、实时跟进,确保按计划目标推进落实。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提出并落实各类举措105条,组织处理13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提醒17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分3人次,新制定制度18项,修改完善制度8项,追回投资分红收益43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国企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周密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集团《2024年度培训计划》,打造“城市大讲堂”学习平台。
(二)建立重大项目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同有关条线部门的工作对接,创新实施“红黑榜”、三色亮灯、“一项一档”等13项项目全过程管控机制,修订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工程领域制度。
(三)严格执行“七个百分百”工作要求,落实扬尘治理各项目标举措,构建完善“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专项督查”的立体化监管体系,健全项目扬尘管控责任制。
二、关于“落实国企改革不够有力,法人治理运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印发《集团党委直接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一般程序》,理顺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范畴。
(二)宣贯《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将“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财务、会计、审计与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内容纳入集团公司章程。
(三)制定印发集团《2024年内审工作计划》,排定本年度内审任务,选派职工赴区审计局脱产挂职;深化纪审协同机制,形成“审计-整改-处置”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三、关于“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国企创新活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努力提升经营成效。实施产业公司搭建,重新划定板块业务,优化经营业务布局,提升经营管理成效;对接对外投资业务,督促落实股权收益分红工作。梳理集团现有资产业务,研究存量资产盘活方案。
(二)创新融资模式。加强与各大银行沟通对接,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多种融资方式,搭建集团自身金融体系,做大做强金融业务,选派干部赴银行挂职,深化银企合作。
(三)定期梳理排查集团组织框架体系,确保无实际价值和经营任务的子公司及时清理注销。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从严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各项目标任务。
(二)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区城市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三)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述职内容及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从严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关于“纪律和规矩意识树的不牢,‘四风’问题仍有表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照年度考核目标,落实闭环管理目标,组织开展履职督查行动。修订《部门及板块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细化建立履职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二)加强公车日常使用管理,修订印发集团《公务用车和司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公车出车和公车保养钉钉审批制,每月核查公示加油记录、出车里程和公车使用维保等工作台账。
(三)严格落实“先审批再接待”工作要求,规范填写接待人数、陪同人数,并注明接待标准,认真执行业务接待各项规定程序。
六、关于“财经纪律意识不够强,财务管理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退回重复支付的保证金,并追回利息。财务条线召开自查自纠工作会议。
(二)传达《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明确培训费用执行标准。
(三)召开财务条线自查自纠工作会议,重申财务最终支付审核把关要求,规范财务操作程序;开展子公司之间财务交叉检查,建立不定期抽查检查机制。
(四)库存现金缴存至对应银行账户,开展现金管理专项自查,规范现金业务开展。
七、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粗放,盘活利用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对接相关单位,确定无偿借用房产租赁协议签订主体,有序推进协议签订,落实闭环管理举措。
(二)完善租金收取模式。民营企业欠缴租金催收到位,其余房产欠收租金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加快推进租赁手续办理,逐步落实协议签订工作,跟踪对接租金收取。
(三)调整頔塘沿街商业招商政策,加强頔塘商业形态培育。分类灵活推进集团名下商业项目招商工作,采用网拍+“一事一议”方式盘活存量项目。
(四)委派专人参与混改公司时代设计院日常管理。梳理已投资入股的混改公司,积极会同相关股权合作单位加强混改公司运营监管。
八、关于“工程建设管理较粗放,程序实施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足实际推动采购方式的改革重塑,规范执行采购程序,确保廉政风险全过程管控到位。
(二)规范开展询价程序,修订印发《材料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集采贸易工作实际对采购管理办法不断修订完善。
(三)加强合同签批流程约束,从严执行合同签订规范性审核,开展2023年度签订存档的工程合同专项检查。
九、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梳理集团股权划转业务。制定印发《集团党委直接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一般程序》,从制度层面要求集团内部规章制度出台须经集团党委前置研究。
(二)严格按照集团《党风廉政责任谈话制度》有关要求开展谈心谈话。
(三)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加强集团对各板块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开展集团各领域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逐一对照制定防控举措,修订印发集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集团全体党员档案资料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按照D类党员档案“10+X”要求开展查漏补缺;在集团增设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严格把关党员发展各项流程。
(二)开展了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规范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格落实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党员档案补办指导意见》启动缺失档案的补充工作。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人才队伍建设存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设竞争上岗考察对象党委领导签批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招聘、人才选聘等工作台账备份。
(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填写、任前档案审核、任前公示等工作。
(三)补齐第二批国有企业储备人才招聘公告,按照“一人一档”工作要求,建立员工个人档案,规范入职手续。
下一步,区城市集团党委将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二是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坚持用纪律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着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集团党委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一项项完善到位,堵塞制度漏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防止问题反弹,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010878;电子邮箱:nxctjt@163.com;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南浔发展大厦22楼2204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