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1月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区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书记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最大政绩、首要政治责任的意识,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领导带头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区司法局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梳理整改清单,狠抓整改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为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效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39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台账、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分别牵头,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对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建立健全整改工作例会制度,加强整改跟踪督查,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销号。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根据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8项,开展专题学习3次,组织处理4人,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传达学习上级会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加强整改。相关上级会议精神已于2月局党组会议上进行重新学习传达到位。②强化落实。积极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今年学习计划和内容,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局党组会议、周一工作例会等方式将上级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到位。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落实‘两大改革’有温差”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2023年度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评价体系纳入法治南浔(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②科学开展效能评价。5月对10个重点执法单位和镇街开展法治督察暨涉企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法治督察等形式对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进行综合评价,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③指导协会加强内部管理。内部事务按协会《章程》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处理,做到“内部事务内部处理”。④指导协会完善重大事项报告。遇重大事项,按协会《章程》要求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区司法局做好情况报告或报备,加强对协会的监管。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完善工作移交机制。3月制定出台《南浔区司法局岗位调整工作交接方案(试行)》,遇有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做好工作移交,包括相关档案材料的移交管理。②加强台账资料整改。与区扫黑办对接,查询相关原始资料,对有缺失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③强化台账整改。对照扫黑险恶方案明确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等重点人员的台账内容,完成原2019年以来重点人员底数排查及线索排摸的台账整理,对存在缺项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
(四)关于“履行普法办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定期召开会议。2023年4月组织召开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举办“法护营商 南事浔我”普法专项行动,发布普法助企五项举措和涉企普法课程清单,清单涉及多个普法责任单位。②落实考评通报。结合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工作,对评议结果进行通报,下发《关于南浔区2022年度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起草了《行政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办法》。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
(五)关于“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以专家意见代替集体讨论”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完善行政复议集体讨论程序。严格落实南浔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集体讨论办法(试行)》,调整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集体讨论人员名单,落实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程序,做到按规定实施。②完善行政复议集体讨论案卷质量。进一步加强笔录,附卷存档等内容管理。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做好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将集体讨论结果作为行政复议案件定案的重要依据之一。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六)关于“对镇(开发区、度假区)合法性审查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按照南浔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3月指导各镇街完成了2022年合法性审查工作报告,已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②加强工作指导。排查梳理镇街规范性文件4件,指导报送备案1件。4月份指导南浔、练市两个司法所编印镇街合法性审查业务手册3册。5月组织镇街党政办人员、司法所人员学习了《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详细解读了行政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和审查意见处理;组织南浔、练市等4个司法所赴吴兴区妙西司法所交流学习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做法。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5月20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七)关于“落实‘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再排查。对司法行政教育整顿工作中“六大顽瘴痼疾”方面再整治,开展全员违规参股借贷和经商情况排查工作,全员签署承诺书,并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工作人员及配偶、各司法所所长进行了经商办企业情况排查。②明责任。针对漏签人员签署“三个规定”承诺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
(八)关于“未足额配备社区矫正专管员”问题的整改情况。①落实专管员编制。6月向区委编办提交《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要求增加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编外用工控制数的请示》,申请增加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编外用工控制数。7月区委编办核增编外用工控制数5名。②强化社工队伍管理。起草《南浔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执法等方面作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20日完成。
(九)关于“落实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 在湖州彰显法治之美实干争先主题实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①落实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好已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南浔区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南浔区促进律师业发展奖励补贴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公职律师补贴,涉及公职律师24名,已于5月发放完毕。②加强律师队伍建设。4月举办“南事浔我”涉外法律服务直通车启动仪式,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服务团队开展合作。对青年律师人才培养、青年律师首次执业、律师专业职称晋升、律师行业招才引智、律所做大做强、优秀律所、知名品牌律所等给予补贴奖励,不断增强律所吸引力竞争力,鼓励律所做大做强。青年律师首次执业补贴于7月发放完毕。③律师万人比有所提高。去年我区律师万人比为1.65%,今年截至7月底为1.72%,今年比去年增长4.2个百分点。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31日完成。
(十)关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①摸清底数。对全区已建成的调解驿站、基层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目前全区已建成调解驿站97个,专职调解员98人。②加强工作开展。与南浔区总工会联合出台《进一步健全涉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意见》,目前全区已建立三类涉企调解驿站36个,达到了建工会企业和小微园区内企业全覆盖。运行至今共开展劳动关系等普法活动12场次,排查各类涉企矛盾纠纷175起,化解170起,满足企业和职工法律服务需求,有效服务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③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严格相关工作要求指导各行专调按需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鼓励各镇街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5月20日完成。
(十一)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①落实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律所、司法所按时上报对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的材料。②强化档案管理。收集法治体检相应材料并整理归档,今年以来收集 102份档案。③举一反三提成效。召开法律服务团成员碰头会,对“法治体检”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度评价,形成一般性风险防范指导,累计开展碰头会5次,协调解决问题14个;组建“南事浔我”涉企法律服务团和普法团,针对当前企业面临的“痛点”、“难点”,针对性开展大讲堂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推介运用12348服务热线等线上服务平台,促使“受检”企业增强法治意识,提升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累计组织线上线下普法55场,提供法律咨询5782人次。④制定完善考核制度。针对司法所及律所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任务制定《湖州市南浔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奖励办法》。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30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十二)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加强问题整改。准备专门的理论学习中心组笔记本,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由学习秘书专职做好学习记录。②落实学习机制。制定《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要求开展学习。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1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十三)关于“理论学习教育不够系统深入、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①明确责任。安排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落实理论中心组各项学习、研讨的组织安排和记录。②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要求,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教育、交流研讨,全年学习研讨次数不少于4次。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体讨论5次。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十四)关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①深刻剖析原因。对照存在问题排查问题所在,主要是对超标准发放和未及时发放的情况进行细致排摸,相关责任人不够重视,对标准的掌握不够深刻。②强化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已发放人民调解补贴2次,均按照《南浔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暂行办法》(浔司[2020]12号)以及《浙江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专班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发放。③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十五)关于“讲课费支付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强化整改。2月对讲课人基本信息、领款人签收单等进行补充完善。②加强制度执行。严格按照讲课费支付相关制度审核把关和支付。③加强财务制度学习。2月组织班子成员及财务工作人员就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该项任务2023年2月28日完成。
(十六)关于“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教育培训。2月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财务报销制度培训,强化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落实制度要求。②规范财务管理。通过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方式规范相关财务工作。该项任务2023年2月28日完成。
(十七)关于“公务接待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剖析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要求不够高、思想不够重视。②强化整改。2月对公务接待的审批单、来宾等情况进行核实,补充完善相关的接待清单。③强化落实。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审核把关,今年以来累计报销11次公务接待,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要求执行。④强化学习。2月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财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⑤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十八)关于“信访办理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强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工作规则》相关规定,遵循法定程序,公正公平处理相关投诉举报。②强化服务意识。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与投诉人进行交流沟通,了解事情原委,做好解释说理工作。3月份接到的2个电话投诉,经过及时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先后联系,当面沟通,在了解了投诉事项和请求后,耐心与投诉人解释,安抚其情绪,或说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理由,或就目前困境提出意见建议,投诉人表示了接受、理解与感谢。③完善制度。3月制定出台《南浔区司法局信访“接诉即办”工作方案》。④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十九)关于“村(社)法律顾问考核不规范”问题的
整改情况。①剖析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不够严谨。②明确考核周期。2月7日制定下发《2023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目标考评办法》,按照印发的目标考核文件精神,严格考核周期为上年度11月-下年度10月。③强化责任意识。3月组织开展村社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就村社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考核等进行详细讲解,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年度评分统计表的实际情况进行统计评选,杜绝讲求平衡等情况出现。④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十)关于“党组会议记录有涂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剖析原因。根据问题情况查找问题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要求没有严格落实。②提高思想认识。2月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明确党组会议记录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③严格会议记录。今年以来累计开展19次记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到会议记录严肃、真实,不涂改、不撕页。④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十一)关于“党组发文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剖析原因。根据问题情况查找问题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工作要求没有严格落实。②加强发文审核。办公室对党组发文内容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况。③强化职责落实。今年以来累计发文10次,严格按照发文有关要求,做到细致、严肃、规范。④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十二)关于“工会会员福利发放份数与会员数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剖析原因。根据问题情况查找问题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粗心造成。②加强整改完善。补充完善春节、蛋糕券、端午节等领取人名单及工会经费提取电子汇款凭证。③核对在册工会人员。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再次梳理全局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在册40人。根据人员调整及时更新工会人员名册,同时做好工会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④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工会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工会福利发放。⑤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十三)关于“单位法人印鉴章未及时更换”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剖析原因。根据问题情况查找问题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粗心造成。②强化整改。目前已将该单位法人印章进行更换。③加强培训。2月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④加强工作落实。严格按照财务工作制度要求,及时跟进完善。⑤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
(二十四)关于“项目未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情况。①提升合同把关意识。2月,对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开展合同规范性审核和合同履约执行的专项培训,提升干部思想认识。②规范合同管理执行。强化对合同的规范管理和履约监督提醒,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今年以来签订合同21份,均按照要求签订,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支付。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十五)关于“同一项目签订3份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剖析原因。根据问题情况查找问题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粗心造成。②落实整改。对3份合同进行核对核查,确定有效的一份合同作为凭证。③加强内部管理。今年以来签订合同21份,严格审查合同相关内容,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④强化责任意识。2月对科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材料归档时严格审查。⑤强化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十六)关于“采购合同提前付款”问题的整改情况。①提升合同把关意识。2月对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开展合同规范性审核和合同履约执行的专项培训,提升干部思想认识。②规范合同管理执行。强化对合同的规范管理和履约监督提醒,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今年以来签订合同21份,均按照要求签订,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支付。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十七)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加强工作能力。对项目采购、招投标等事宜,在工作开展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有突发情况处置措施。②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来处理相关事宜,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向党组通报,今年以来累计开展13次党组会议,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开展。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十八)关于“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加强风险排查。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排查要求,廉政风险排查要覆盖全体人员,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于3月底前开展全员廉政风险排查。②加强审核把关。提高风险排查针对性,风险点排查要切合岗位和个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同时各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口。③提升整改实效。严格组织开展廉政风险“回头看”检查,一方面检阅整改措施是否已经落实到位,另一方面防止出现风险点排查雷同的情况,杜绝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流于形式。3月底前,全局班子、中层、司法所长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廉政职责。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十九)关于“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强化整改。对分管领导未签字的情况,马上进行补签,已完成整改。②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按照“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审核把关、逐层审核签字。今年以来审核凭证251份,严格按照逐层审核把关。③强化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周一例会等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学习研究。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十)关于“党组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全面开展排摸。于5月开展对各司法所工作人员情况排摸,登记造册,共25人。②加强上下对接。按照“派驻机构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要求,对在司法所工作、人事关系在镇(街)的干部,与镇(街)党建办加强对接,收集整理干部基本情况表。③加强人员管理。于2023年2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制定《司法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责任清单》等,进一步完善司法所人员双重管理机制。修改完善《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考核。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5月20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十一)关于“讨论决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加强问题整改。2023年已对新一批平职交流、免职人员进行党组讨论、表决。②加强制度落实。着力提升人事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做好工作沟通和衔接,防止出现错误;涉及干部职务变动的,严格按照要求,党组进行讨论、票决等程序。今年以来开展2次中层平职交流动议、讨论、票决。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十二)关于“档案任前审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加强整改。关于干部任免表上出生时间不一致事项,已核对信息并落实整改。②开展培训。2月对局里负责人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③强化审核。在档案归集保存阶段,认真核对资料,防止再次出现此类问题。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十三)关于“支部书记选举程序多余”问题的整改情况。①提升思想认识。3月组织召开律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加强局机关支部人员、律所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②开展专题学习。各支部开展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的专题学习,提升党建业务知识能力。该项任务2023年3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十四)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加强培训指导。3月组织召开党建培训会,对律所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培训,征订党建案头书。②开展交叉检查。3月组织召开律所党支部规范化交叉检查,通过互查互评的形式,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升各支部党建业务规范化。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十五)关于“党性体检材料遗失”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开展资料梳理。3月对相关资料缺失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②妥善归集资料。落实专人负责,做到资料妥善保管。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十六)关于“证照领取审批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加强整改。3月与区委组织部对接,进一步明确律所干部护照管理以及审批出国境的政策。②加强证照领取审批管理。严格按照证照管理要求,做好领取审批程序。今年以来开展审批2次,均按照规定开展。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十七)关于“护照保管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①落实整改。遗失的护照已找到,并统一在局里保管。②强化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出入境证件的收集、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出入境证件不遗失。今年以来开展审批2次,均按照规定开展。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十八)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①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监管。开发“智能电话核查”,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不定期电话抽查,减少和杜绝社区矫正对象人机分离现象,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震摄作用。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23年4月至5月,各司法所通过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点验等形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法意识。同时,将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案例以图书、宣传折页等方式发至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及监护人,强化监护人责任意识,提升警示教育效果。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5月20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十九)关于“对司法所检查、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强化队伍能力。5月召开全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培训会议,对今年以来社区矫正执法案卷中笔录等存在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②提高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工作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各类档案内容,提高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质量。③督促排查整改。对2022年执法检查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重复出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及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4月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开展一季度执法检查,并下发执法检查通报。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5月20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将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紧抓政治建设不松懈,强化思想引领。局党组班子切实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改工作扛在肩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班子成员之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切实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持续抓好党员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更牢固更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把理论素养转化为谋实事、解难题的能力。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推进支部规范发展、全面发展,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是紧抓廉政建设不松懈,推进队伍建设。党组班子带头严以律己、主动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在全局上下营造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的浓厚廉政氛围。持续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创新开展“‘南事浔我’三能三标”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监督,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治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作风。严格贯彻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条例,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三是紧抓持续整改不松懈,放大整改效果。党组班子将继续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好后续跟进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防止发生“回潮”现象;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加强督查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做到持久深入、常抓不懈。同时,充分用好、用活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与强化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推动领导班子呈现新气象、新干劲、新活力。
四是紧抓制度建设不松懈,促进长效发展。着力工作创新,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对照梳理,做到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通过整改推进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制度文件扎紧制度笼子,做到标本兼治,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目标,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把机制建设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023113;电子邮箱:m18006820662@163.com;邮政信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朝阳路888号南浔区社会矛盾化解中心3楼北310(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