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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2-6-14  ‖  查看19032次  ‖  

根据区委部署,202198日至11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和孚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12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和孚镇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通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任务分解、督查督办等形式,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并带领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督促各部门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清单和台账等,并建立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层层约谈加压,带头落实整改。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坚持上下联动、条线联动,整体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等重点部门作用,做好整改内容业务指导和工作衔接,形成联动合力。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是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围绕整改问题治本清源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加强督导指导,抽调镇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等相关条线工作人员,对整改问题逐项督导、逐项销号,重点强化对整改工作的回头看,开展针对性的督促检查、通报、自查自纠等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整改率94%。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3项,开展专题学习3次,组织谈心谈话32人次,批评教育3人、谈话提醒5人,清退了相关资金,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部分民生资金发放方式不规范问题边改边犯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专项财务检查,召开财务管理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健全镇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审批支出制度,严肃财务纪律。二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慰问形式,通过走访慰问和慰问金转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账时附联村干部领取单和困难户领取签字确认单。

(二)关于财务审批报销不规范问题整改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财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1次,组织对相关审批报销工作进行自查,要求所有机关干部按规定报销,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二是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财务核算和审核把关,确保费用报销手续齐全、票据齐全、接待审批单等相关单据齐全。对涉及到发票遗漏和夜餐费补助报销存在未附加班明细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今后财务审批报销工作更加规范。

(三)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级交办的任务,第一时间核实,进行全方位检查,对交办件内容逐一核实,实行网格化排查,清单制销号制管理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核实查清交办的所有问题,形成客观真实的办理报告,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立行立改。二是严格对照省、市、区下达的污染防治和交办任务,对重点行业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巡查,深入查摆,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及时督促整改,筑牢防线,加强监管。三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梳理问题清单,标本兼治,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年以来,已扎实开展联合执法6次,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处置等工作,对违法排污行为重拳整治。

(四)关于落实环保监管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回应群众举报,把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范围,将污染防治整改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通过上门走访、积极向企业宣传技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三是加强不定期夜查。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夜查”5次,聘请环保管家共同检查3次,发现问题2个,均要求相关企业根据要求做出整改。

(五)关于重点生态管理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生态环境监督责任意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已由和孚社区移交给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收集以及入库、复核、核实和监督工作,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位、责任到人。二是及时组织力量对主要道路、河道两边加拿大一枝黄花进行春秋两季防治。2022年以来,已经召开各行政村相关工作会议1次,把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行政村社区,并下发了和孚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的通知》,未雨绸缪做好防治工作。

(六)关于土地复垦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实行动态验收,完工一个项目向上申报竣工验收一个项目,目前已申报验收长超村土地复垦项目。二是加快新荻村已立项项目拆除后的平整施工进度。对云北村剩余复垦资源进行梳理,对已完成的剩余边角料进行统一包装复垦项目。目前,云北村2022年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通过区土地整治项目方案评审。多渠道逐点排摸复垦图斑,拟对陶家墩王永安等厂房进行新增复垦立项,目前已对该厂房拆除,争取加快进度,加速推动。

(七)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进度滞后问题精准施策,已通过第三方中介单位公开招投标,对现有粮食功能区面积进行实地地形和面积的测绘,精准测算出粮食功能区现有的实际面积。通过测绘出的实际面积,对照整治优化任务,剩余任务数制定出退塘还田计划和措施。二是定期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经党委班子会议通过以后,按照计划实施整治措施,确保完成剩余的整治优化任务。

(八)关于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程序意识,做到次序不颠倒、环节不错漏,程序不忽略。增强证据意识,做到行政行为全程留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争议的调解力度。有效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应诉程序之前,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基层。

(九)关于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分析研判。通过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时传达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并开展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镇党委督查内容,完善联合督查、定期研判、通报等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2021年年底已召开会议1次。二是完善各项机制。建立《和孚镇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严办制度》《和孚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和孚镇意识形态领域报告通报制度》,明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十)关于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组建25人的阵地管理员队伍,每年至少开展1次培训;二是开展培养和践行校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依托和孚镇志愿联合会,在各节点开展公益宣讲、研学实践、国旗下的讲话等各类活动,践行核心价值观。三是完善文化阵地管理机制。已完善22个文化礼堂和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2022年以来,已运用浙里办礼堂家功能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5次。

(十一)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区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二是常态化开展学习。利用学习强国”app周一夜读等载体开展线上线下常态化学习。三是规范学习制度。每月进行集中学习,定期开展研讨,同时细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今年以来,已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3次,并按照要求做好详细记录。

(十二)关于违规报销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费用支出、出差审批等工作,明确要求出差人员只能乘坐同等级的交通工具(同等舱、同等座)出行。

(十三)关于超标准慰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有关慰问金及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二是经党委政府会议讨论,对《和孚镇机关规章制度汇编》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浔总工〔20189号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细则》规定执行。

(十四)关于干部担当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紧推绩效比拼,紧促能力培养,致力村社干部铁军队伍打造。建立机关干部日常考核制度,已形成初稿,待下一步完善定稿;优化2022年行政村两委干部考核办法,现已对村考核文件征求意见,待进一步细化发文。二是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助推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目前已围绕环保整治、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8次,查摆问题12个,提出建议12条。

(十五)关于小微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小微园项目入园流程。根据《南浔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南浔区规范小微企业园管理闭环工作机制(实行)》等文件要求,项目入园前先通过班子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向区级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流程入园。二是规范合同签订格式,及时履行合同内容。根据合同规定,督促园区管理方及时向入驻企业提醒每期租金缴纳事项,延期缴纳租金的,由园区管理方发放催缴通知单或律师函。

(十六)关于项目重复设计造成资金浪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开展前期调研和衔接沟通,对施工内容和范围可能重复的项目进行合并立项、科学设计、一并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严格规范合同签订的相关程序,今后项目中将严格把关,注重项目整合,避免因重复施工引起损失浪费。

(十七)关于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平台监管,严格按照小额工程规范操作。规范村两委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程序,促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二是全力抓好指导和督查工作。通过第三方审计、内部财务审计、组织巡察、村自查自纠等方式,将发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抓实日常监督、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严肃纪律规矩,分管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十八)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对不合理的差旅费报销费用责令及时清退。二是加强学习差旅费管理规定浔财【2017278号文件及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1442号文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合同签订规范、执行费用支出、出差审批、接待管理、公务派车等工作,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预防为先,抓好源头治理,坚决避免违反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行为发生。

(十九)关于办文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相关公文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文数量。能通过口头传达、面谈,或通过电话可以请示、答复清楚的事项,不应行文;可以通过信(函)件解决问题的,不应发正式公文;可以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用党委政府名义行文。二是办文实行限时制。办文程序的每个环节都要及时完成,不得积压。尽量减少补发公文,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清楚,需要发文的内容及时行文。2022年以来,截止到320日,党委、政府分别发文3个、10个,比2021年同期分别减少9个、5个,同比减少分别为75%、33.3%。

(二十)关于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规模,加强往来款管理。二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已委托恒生事务所进行资产清查并对往来款项详细摸底,整理出呆账清单明细,现正对挂账3年以上且确定无法收回或无需支付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二十一)关于账务处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全镇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审批支出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现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要求合理有效使用项目资金,对大额工程支付加强管理和监督,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通过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签字审核后,报相关领导确认,再由审批领导小组审核。二是加强各类账务的往来管理自查,确保每笔资金出入都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二十二)关于收入款项未出具收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要求严格把好财务关。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从严把关原始凭证入账,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坚决不予受理。二是加强财务不定期自查制度,对相关收入款项进行严格核查。目前已对镇公用事业中心20201月收取湖州2家公司租赁费未付收据已督促整改补齐相关收据。

(二十三)关于应急性信访维稳特殊工作经费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紧把好工作经费审批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和按照规范流程严格核算单位账务、审核报销单据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二是严格按照南浔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浔信联〔20179号)文件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工作经费。

(二十四)关于工会慰问费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会会费收缴不到位的问题,和孚镇机关工会会同组织办对在编、聘用人员及下属成员单位员工进行了梳理,对工会会费未收缴的下属成员单位员工已在2022115日前补缴到位。二是进一步督促各条线部门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关于工会慰问费在单位行政账列支问题,今后通过调账方式将应由工会支出的会员住院慰问等支出由和孚镇工会账户列支。三是认真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政府本级、便民服务中心、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中的行政账户将不再列支工会会员住院慰问费。关于落实工会财务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今后执行工会经费支出由工会主席专人审批。

(二十五)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省市区委相关党建文件精神,通过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谋划部署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担负起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意识,压实党建责任。二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明确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导、制度化约谈等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考核。三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20221月已召开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十六)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落实决策咨询机制,严格审核党政联席会议议题,不搞临时动议。二是严格规范党委会议事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须先经党委会决策,绝不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客观记载会议情况,充分反映决策过程。三是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党委会议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议事规则,增强决策议事合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议事规则特别是决策程序在决策中的把关功能和强制约束。

(二十七)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警示教育不够经常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履行党委主体职责,针对关键岗位存在重大廉政风险的问题,镇党委分别于分两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研究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同时各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条线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二是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将日常监督管理与节前廉洁预警相结合,截止目前开展正风肃纪检查4次、节前警示提醒2次。三是按照教育为先,关口前移的思路,及时开展各类党风廉政教育活动,1月开展干部教育大会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会,并且结合周一夜读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在浙政钉工作群里发布典型案例3例,以案明纪,增强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十八)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管措施。完善和孚镇出入境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永久性取回证件、证件遗失补办等情况严格审批程序。新调入、招录人员进行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强化对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的监管,统一存放在组织人事办。要求备案人员回国(境)后如实填写出国(境)报告单。对未按审批时间出行的人员,要求其作出情况说明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对干部出国(境)工作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必须审批的思想认识。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必须按规定日期提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因私出国(境)政审表》,对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及属于不予出国(境)情形的,一律不予审批备案。三是从严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回国后按时交回相关证件,对领导干部在外相关事项进行掌握,重点把握是否随意延长时间、是否擅自增加行程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严禁领导干部规避审批、违规外出的情况。

(二十九)关于村党总支委员职数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指导配备人员。根据区相关指导意见和行政村规模、职数分配等,并征得区委组织部门同意,横港村、吴兴塘村、四联村、民当村、双福桥村、复乐村、河东村、新荻村、群益村、和孚村等村党总支委员人数均配备了3人,云东村、新胜村等村党总支委员人数均配备了4人。二是严格对照问题清单积极整改。目前,已部署增补委员事宜,下一步将在2022年村换届回头看工作中,通过配选兼职党支部委员增补委员数量,确保基层力量配备到位,基层工作扎实开展。

(三十)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题业务培训。召集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组织委员召开会议,对党员发展作专题业务培训,20221月已开展集中培训1次,参会人数62人。二是规范有效管理党员。科学合理地发展党员,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从严肃党的纪律高度出发,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三是认真自查党员发展工作,对负责党员发展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发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发展对象和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查明情况,分类处置。20221月开展党员档案集中审查工作,历时4个月,共审查党员档案501份。

(三十一)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压实党支部书记三会一课责任人责任。抓好每月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讲党课等工作落实,并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保存。二是加大对党支部议题的指导力度。健全党建指导员随机列席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红色星期六通知狠抓落实,已成立镇、村基层党建检查组每月开展党建工作、三会一课记录等交叉检查,规范党员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2022年已组织各村社开展红色星期六活动4次,抽查三会一课记录本1次。

(三十二)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讨论干部人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管理。深入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好干部“20字标准,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二是规范干部任免讨论程序。针对镇党委会讨论人事议题不规范问题,组织开展学习最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政策规定。

(三十三)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选任程序,做到严把程序关,规范提拔流程;严把审查关,加强有效监督。二是实现选人用人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对不规范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大力整改。

(三十四)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任前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查核干部档案,核准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重要信息,公示内容严格按照《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确认表》上的信息进行公示,明确举报受理机构及受理方式,做到表述严谨、用语规范、内容准确。二是公示时限做到严格规范。公示时,明确公示的起止时间,起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计算,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往后顺延,确保公平公正。

(三十五)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操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民主测评范围,在选任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选任环节的各项流程。严格做到民主测评信息公开,做到公示透明准确。二是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通报,接受党内外监督。 

经过持续努力,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非一日之功,有些问题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关注,在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做出进一步的努力,力求取得实效。下一步,和孚镇党委将严格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对于涉及时间较长、需要逐步消化解决的,坚持抓常抓长,持续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把这次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机会,真正把反馈意见和要求转化为提升工作的助力和动力。

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强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突出标本兼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锲而不舍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和运用好巡察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促进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努力维护当前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和齐心协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为谱写和孚山水和美的新时代共同富裕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961117;电子邮箱:457942561@qq.com;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1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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