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1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交通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2月2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交通局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针对反馈意见,局党委高度重视,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部署研究,会上对13个问题逐条讨论,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达成共识。会后专门成立由朱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根据《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交通局党委的反馈意见》要求,2022年1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开展谈心谈话,会上着力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很抓督导落实。局党委制定下发《中共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依据问题性质和领域,将13项具体问题分解到分管领导和科室,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压实各级责任,真抓实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不反复,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反馈问题13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3个,整改率100%。巡察反馈后,先后制定和完善制度3项,运用“第一种形态”12人次,并清退了相关资金。
(一)关于“‘党组会议不够规范’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会议专题部署,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党委会议记录和台账保管,要求记录人员对议题的审议、讨论、决定情况进行全面记录;针对涉及资金的议题,须将支付项目、金额及班子成员讨论发言表态等相关内容记录准确、详实,并形成会议纪要。修订完善《区交通局党委会议制度》,补充完善会议流程,明确每次开党委会前须提前至少一周征集议题,提前将上会内容报区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等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的把关,要求各班子成员紧紧围绕主题进行问题查找,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杜绝发生“对照不全面”等情况。2022年1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史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从5个方面查摆问题,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在“红色星期六”“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党日活动中丰富党员学习教育形式,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加强党员之间交流。2022年3月,交通局党委与中铁十五局沪苏湖项目部党工委创建的“双莲舫”党建联盟在抗疫中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通过下沉一线、募捐物资等多形式开展党员活动。办公室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人做好会议签到和记录工作,规范记录内容,非“三会一课”的内容严禁记录在本上。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
(三)关于“‘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够认真’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对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求,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2022年2月11日,局党委召开2022年新春座谈会,局党委书记朱峰强调立身之本在于“廉”,要求全体职工始终坚持把清正廉洁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严格按照《南浔区交通局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规范制定自身岗位风险防控措施。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3月19日完成。
(四)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未得到彻底转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委书记朱峰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部署,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做好自己分管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二是进一步严明季度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制度,要求各班子成员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深入研究、讨论,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中心党支部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情况和重要事宜,并做好记录。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3月19日完成。
(五)关于“对照‘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南浔实际,编制出台《南浔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加快推进多层次轨道交通网建设、公路网络深度互联、内河水运优势发挥,推进交通全方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理论保障。二是深度挖掘项目“交通+产业”潜力,申报政府专项债,拓宽融资渠道;努力将国省道等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家或省、市交通计划盘子,争取由上级统筹解决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2022年,重点推进11个前期项目,续建11个在建项目。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30日完成。
(六)关于“对照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要求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把关审批环节,持续做好信用评价、标后履约、工程造价、设计变更等行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间交验制度,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强化交通工程质量全过程把控,2021年全区在建交通项目推进顺利。二是加大工作协调落实力度,主动对接、积极协调市港航管理中心,确保码头整治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扎实开展港口码头“一码一策”整治提升等工作,全区港口码头安全环保水平提升明显。三是做好公路日常养护,调整小维修人员分工,增加养护巡查频次,强化巡查力量,做好公路日常养护,保畅区内道路通畅安全;针对雨季特点,增加小修班组力量,由原来的3个班组增加到5个班组,解决公路病害维修不够及时的问题,自整改以来群众反映相关问题信访件明显减少。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
(七)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2月28日局党委书记朱峰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部署,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体学习研讨,要求各班子成员轮流领学,规范学习方式,杜绝以会代学,切实将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学深学透,明确局办公室对学习研讨内容记录详实。二是明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各班子成员需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三是依托“周一夜读”等载体,定期督促全员登录学习强国,提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参与度,通报学习情况,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热情,确保学员参与度达到100%。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
(八)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车管理,出台《南浔区交通局公车管理办法》,规范汽车修理程序,明确须先审批再维修;规范公车停放,公务外出后尽量把车停回单位,确实无法回单位的公车必须按规定停在指定地点;明确派车范围,南浔中心城区无特殊情况不予派车,用车范围内的用车申请必须提前申请。二是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明确报销凭证须详细记录接待情况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菜单、发票及银联小票,三票时间和金额一致)、派出单位公函和公务接待申请登记表(若电话通知的,要求附电话记录处理单,注明接哪个单位电话通知、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内容)。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
(九)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夜餐补助开支,明确夜餐补助的申领要求,2018年局机关8月、11月夜餐补助、应急抢险中心(2020年4月机构改革后并入区交通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7月、8月、11月夜餐补助,以参加“红色星期六”主题党日活动为加班事由报销的夜餐补助已于2022年1月25日全部退回,共计520元,并由局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举一反三,对此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自查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二是严把采购渠道,规范采购流程。涉及需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的物资严格按照采购要求进行询价。三是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对工会管理相关文件的学习,落实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不断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合规、有效使用,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明确支付相关费用时要附上相关支付依据,并将2018年3月工会支付购买慰问费用已于2022年1月26日全部退回。四是规范合同签订,完善合同协议要素,建立并逐步推行内部专业化合同范本,消除法律隐患,切实提高合同履约质量,实现合同目的。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3月19日完成。
(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及时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教育,2021年12月,党委书记、局长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靠前指导,抓好分工人员的廉政谈话提醒,确保层层传导压力,避免出现干部违纪违规现象。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学习《湖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南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9次。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
(十一)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深入细致地考察实际思想和入党动机,从工作、生活多方面了解拟发展对象,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拟发展对象进行考察。二是规范党员发展表决环节,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时,严格落实参会要求,完善参会流程,做好签到工作,完善工作细节,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到党员发展的全过程,使党员发展工作符合党章要求、制度程序和标准规范。2021年发展党员2名,均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进行发展,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
(十二)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严把动议提名、考察预告、推荐考察、讨论研究、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程序关口,完善干部选任酝酿沟通程序,确保工作到位、严守纪律,在预审方案通过后再上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避免出现干部选任程序重复的情况。二是规范选人用人操作过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按照“谁办理、谁纪实、谁负责”原则,如实记载推荐提名、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并形成文书档案,客观的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核实参会人数、做好选票统计、完善会议记录、规范任免文件。三是严格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干部选任过程中,要达到要求的公示时间,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程纪实形成考察材料,全面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全程监督和责任倒查。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
(十三)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规定,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各项规定,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按制度办事。二是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工作,将每位新入职职工及时在出入(境)登记管理部门备案,切实做到了备案范围内的人员应备尽备,目前已将所有在编干部备案。三是规范证件管理,严格交还时间,规范领取程序,凭领导审批单领取相关证件。四是严格审批管理,规定每位因私出国(境)的干部职工都必须提供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详细填写出入境相关内容,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向纪检组报备。局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4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3月19日完成。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区交通局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将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党建薄弱环节,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要求,健全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成效。
三是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党纪党规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审批,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工会经费使用,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干部主动担当意识,提升工作效能和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交通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909905;电子邮箱:630282804@qq.com;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南浔发展大厦19楼区交通局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