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6日至7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大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人大机关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进一步推进区人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以认真的态度、科学的计划、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人大机关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担任专项整改任务牵头领导,限时推进整改工作。相关委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别担任专项整改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机关党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四张清单”,建立对账销号制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巡察整改落实期间,区人大机关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党组会议2次、工作推进会议2次,开展主题学习6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和“四张清单”,逐条督促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人。新制定规章制度5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审议办法。参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做法,重新修订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严格执行。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要求相关委室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后5天内将审议意见通过OA发至区政府及有关责任部门,今年来已发出审议意见5份。三是限期要求办理。“一府一委两院”要在收到审议意见三个月或者区人大常委会指定的期限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目前已收到区政府相关报告1份,其他均将于12月底前完成反馈。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机关党组在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上,再次认真学习《南浔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进一步领会精神。二是完善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区人大机关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补充说明》,明确规定1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制定预算方案,经机关党组会议商议通过后方可使用;同时明确未超预算或超预算5%以内的项目、超预算5%以上的项目两种情况的不同报销程序。三是严格执行,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机关党组会议4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和中层干部提拔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到位,确保集体决策落到实处。
(三)关于“公文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写好总结材料。加强调查研究和各委室的沟通协调,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完成初稿后,征求各委室负责人意见建议,确保总结材料内容完整、条理清晰。二是严格落实办文流程。严格执行拟发文件规定流程,文件审签过程中拟稿人、审阅人、审签人层层审核、认真把关,确保发文质量。三是强化涉密文件专管。办公室落实1人专门负责涉密文件相关工作,确保专人收文、专人传阅、专人保管。四是自9月1日起,每次机关党组会议召开后均形成会议纪要。
(四)关于“担当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办公室采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等书籍分发给党员干部自学。巡察反馈以来,开展“红色星期六”主题党日活动3次、“周一夜读”10余次,通过集中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宗旨和党史学习教育。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全情投入“马腰片区征迁百日攻坚”,以高涨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各工作组中率先完成签约率100%。。三是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为导向,深入开展“一委室一镇街一品牌”和机关干部“比学赶超”活动,着力激发工作动力。
(五)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存在缺项漏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充分运用“周一夜读”、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载体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南浔区人大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考勤、交流、研讨等相关要求,强化制度执行,着力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建设、实效化运行。
(六)关于“网络管理和引导能力提升不够,‘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载体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网络管理和引导能力提升。充分运用“周一夜读”载体,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并邀请骨干网评员进行网络引导能力提升经验交流。二是加强网络管理队伍建设。机关网评员人数由2人增加至7人,创建“区人网评员群”,由骨干网评员及时提醒任务,并辅导新网评员规范操作。三是强化“南浔人大”公众号运作,有效利用“南浔区人大微信发布群”,形成融媒体初审、相关委室复审、办公室终审的逐级审稿机制,进一步推动公众号质量、效率和安全同步提升。四是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管理。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实施“专人负责、定期通报”机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周进行学习情况通报,学习平台近三月平均参与度已达95%以上。
(七)关于“公务接待用餐陪同人数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周一夜读”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专题学习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常见问题解答汇编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掌握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二是再次重申规定要求,公务接待来宾必须要有公函,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用餐应当供应家常菜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三是由机关从事财务和纪检的工作人员认真自查今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报销凭证,确保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到位。
(八)关于“审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原则。1000元及以下的财务开支,由办公室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的财务开支报请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其中1万元及以大额资金开支,必须先提交机关党组会议商议决定。二是严格落实报销结算程序。相关资金使用的经手人必须在原始凭证上签字,财务分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办公室主任、常委会分管领导在报账凭证上审批,最后由财务人员(或报账人员)报销入账。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对巡察反馈的扣2020年9月公积金的报销单无财务审批人签字的经办人运用了“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处理。
(九)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周一夜读”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专题学习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常见问题解答汇编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掌握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我区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各项制度,财务人员在费用支出前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三是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坚持各类费用报销必须为正规合法票据,否则不予报销。四是由机关从事财务和纪检的工作人员认真自查今年以来相关报销凭证,发现均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执行。
(十)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对发现的“缺少签字盖章”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在“周一夜读”时开展合同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一次,提高经办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自2021年9月起,各委室签订合同前,由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有效规范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后,复印一份交办公室专人统一保管。
(十一)关于“夜餐费发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加班登记审批制度,各委室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均需在加班前报委室主要负责人审批,确保加班管理规范有序。二是每月由财务人员组织对加班人员的加班时间、内容等事项进行审核、统计,编制夜餐补助清单并在单位公示。三是严格执行夜餐费报销审签程序,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夜餐报销,落实分级领导审签程序,机关干部的夜餐费补助发放明细表先由财务人员审核,然后由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审批,委室主任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
(十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科学编制2022年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专项经费。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议经费控制的通知》和《湖州市南浔区政府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会议费管理,严格按照会议分类、参会人数、会期、工作人员比例和标准举办会议。三是高标准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全体机关干部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于10月上旬成功创建区级节约型机关。
(十三)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控管理机制建设,办公室秘书行政科认真梳理各项内控制度,及时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健全内控管理制度,结合人大机关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请销假、个人事项即时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三项制度,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十四)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领会,利用“周一夜读”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南浔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领会文件精神。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月两次对机关干部开展内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在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巡察反馈以来,已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人次。三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
(十五)关于“廉政风险未结合自身岗位进行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均在三季度完成了各自委室下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工作和与分管副主任的廉政谈话。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在9月下旬再次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做到防控措施精准,防控效果明显。三是加强指导,对于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负责人进行认真审核,对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的廉政风险点,严格督促相关干部及时修改完善。全体机关干部在10月中旬全面完成了新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十六)关于“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分管组织人事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加强对《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的学习。二是进一步明确流程和要求,认真整改以往中层干部提拔任用操作程序中的不足,在9月份进行的“提拔中层副职1名”工作中,在考察环节,民主测评人数不少于参加民主推荐人数;在讨论决定环节,党组班子成员都进行了无记名票决,相关程序均严格按照“操作规定”执行到位。
(十七)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分管组织人事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加强对《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规程,在9月份进行的“提拔中层副职1名”工作中,赴区人力社保局认真调阅审核其个人档案,特别是在“三龄两历”等重要信息上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全程纪实留痕。三是严格执行任前公示等各项制度,明确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算,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十八)关于“过程环节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分管组织人事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加强对《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规程要求,自2018年11月《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下发以来,机关党组选任的中层干部,在党组会议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等环节均已执行逐一表态、无记名票决、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集体决策方式。每次机关党组会议,均有专人规范记录,并在记录本上体现。
(十九)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带头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组织生活实效。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均以“双重”身份和党员一起积极参加在职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参加在职党支部每月“红色星期六”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十)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提高素质,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会前准备,机关党组认真谋划,班子成员充分准备,精心整理批评和自我批材料。三是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特别是在相互批评环节,要求直截了当地指出其他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批评的针对性和辣味。四是机关党组于9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十一)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到即知即改,巡察发现问题后,及时对接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于5月上旬研究制定了《区人大机关非领导职务在编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文件,对非领导职务在编及编外人员的因私出国(境)事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区人大机关非领导职务在编及编外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均已上交办公室,并登记造册,由专人统一管理;目前还未有领用情况。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人大机关党组将持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突出党建引领地位,严格落实机关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持续增强机关党组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讲政治、守规矩,始终守牢党风廉政建设的底线、红线,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担当精神,持续巩固人大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持续巩固整改落实成效。机关党组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正风肃纪,警钟长鸣。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整改落实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全力巩固扩展整改成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不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落实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强监督,确保巩固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长效。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人大工作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重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对已建立的制度进行审查,根据最新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未建立的制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制定,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对整改工作中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及原有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保障和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完善长效机制,以党建促进业务,实现提质增效,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高质量履职行权和我区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样本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069698;电子邮箱:649834805@qq.com;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行政中心人大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