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防工程审批和缴纳易地建设费不能同时办理,我们要跑好几趟,现在一个窗口一次就能办好,比以前方便多了……”日前,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在南浔区人防办窗口办理房地产开发人防工程审批手续时深有感触。
“事实上,同步办证缴费的实现,不仅方便了办事人,还能规范人防经费的管理。”据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步办证缴费是该区纪委区监委在办理陈有富案件后,认真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一项重要举措。去年9月至11月,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在对陈有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时发现,陈有富在担任南浔区人防办主任期间,接受开发商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在人防易地建设工程审批、费用缓缴等方面提供便利,并收受相关贿赂款。
2019年12月,陈有富被南浔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案件虽然结束,但区人防办在人防易地建设审批方面的制度漏洞仍然存在。”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分析研究陈有富案件背后的原因,主要是易地建设费的缓交未经审批和集体决策,同时缓交也缺乏时限要求,这就给了陈有富可乘之机。
南浔区纪委区监委针对区人防办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向区人防办提出了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做好内部管理管控,建章立制,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在区纪委区监委的督促指导下,区人防办审批办证和缴费同步的工作机制正式运行,该机制将人防行政审批权提至人防办窗口,在窗口完成人防工程审批和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区人防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缓缴不经书面审批和集体决策,存在随意性,这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操作空间。现在,我们把人防审批权提至窗口,同步办证和缴纳易地建设费,方便群众的同时也规范了人防经费的管理,堵住了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让人防工程审批机制更完善。”
“办理违纪违法案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案件办理,找出腐败发生原因,督促相关单位查缺补漏,完善体制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