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在某民事诉讼案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并将调查的有关事项通报如下……”日前,一场感动暖心的特殊会议,在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会议室召开。
会议内容是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当面澄清正名。由震动到感动,短短1个小时的澄清通报会,对于当事人和其他参会干部来说,却是一颗“定心丸”。
“像这样的澄清正名会,南浔今年已经开了5场。区纪委监委旗帜鲜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干部消除影响、撑腰打气,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坚持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决不能遭受诬告陷害。
为了确保澄清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区纪委区监委坚持审慎稳妥、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在澄清正名的程序上,区纪委区监委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由调查组提交区纪委常委会集体会议研究决定。澄清时,由分管领导带队调查组到被澄清干部所在的党委(党组)或单位,以合适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犹如一碗甜汤,暖了干部的心。”善琏镇政府一名被澄清的干部坦言,“自从被举报后,我一度很迷茫,不知在工作中是否还应坚持‘啃硬骨头’。”他说,“尤其去年区纪委来调查反映我的相关问题时,我心里压力很大,虽然事情当时就已经查清楚了,但是领导、同事或多或少对我有一点想法。”澄清后,他终于放下了堵在心口的一块大石,工作的干劲又上来了。
“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甩开膀子、放手工作。”这是被澄清干部的心声。南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干部‘正名声’,是给他们干事创业的信心,这样才能凝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完善澄清正名常态化机制,同时加大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能够轻装上阵,奋发作为,在全区上下形成齐心谋事创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