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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南浔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6-10  ‖  查看46543次  ‖  

根据区委部署,2019年4月17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交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区交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整改启动以来,区交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将巡察反馈意见向干部职工做了传达和解读。7月23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达成共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9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清晰努力方向和整改举措。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7月23日专门成立由区交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和相关子公司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巡察组提出的33项主要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分解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做到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集团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巡察整改实施全过程监管,对巡察问题整改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跟踪督查。每个整改事项,至少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整改,并调度推进各部室、各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及时、到位、见效。


截止日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18项,开展专题学习3次,组织谈心谈话18人次,批评教育8人、谈话提醒10人,收回违规资金约2.5万元,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集团党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党委会议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末位表态等制度。 


2.强化集团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迅速整改,班子成员纳入考勤范围并坚持工作日实行上下班考勤,率先作纪律的表率,守好规矩,严格执行集团内部管理制度。


3.集团坚持统一思想,提升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委班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主动履职尽责,压实担子,形成既各司其职,又互相协作的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交流沟通,增强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关于对下属子公司监督、管理、指导缺失问题的整改


积极与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召开协调会,根据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区国有企业股权划转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9〕58号要求,保安公司管理权已划至交投集团。同时,集团已加强对下属企业日常监督和管理,要求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均按照集团出台的相关制度执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履行好相关债权债务等职责。


(三)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召开2019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相待,批评与互相批评有辣味。


2.认真做好2019年度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工作,确保会议材料完整性和内容准确规范性。深入对照整改各项材料的细节问题,强化各项材料把关工作,不断强化文风,夯实文字材料功底,扎实集团党建基础性工作。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党委会会上讨论确定相关工作,并制定下发《关于调整部分集团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明确主抓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落细落实阶段性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


2.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科学制定集团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坚持每月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强化自检自查,责任部门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紧密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在学习会上除传达文件精神外,更加注重党员之间的交流讨论,例如通过每次抽选不同党员代表进行发言等形式,丰富学习教育,把精神学深学透。


(五)关于学习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始终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制度,逢会必学,通过党委会议、干部大会、红色星期六、学习强国APP等载体继续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二是开展党建基础知识测试,增强了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基本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度,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增强学习实效。


2.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的记录,确保内容准确、规范,保存好记录本等相关台账资料。


(六)关于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步骤开展组织评定,民主评议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确保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增强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的实效性。


2.通过“红色星期六”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团党委班子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加强学习。全面规范会议记录工作,集中罗列会议议程,确保活动记录完整、准确、清晰。


(七)关于党员发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已通过党员档案自查方式全面梳理,补录预备党员票决结果汇总单,深入细致的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八)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参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并按照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选拔任用程序。规范民主推荐和测评参会人员,并形成惯例,规范选人用人。


2.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征求集团纪委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严格把关中层干部的廉洁表现。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范干部任免文件落款时间,并切实强化会议记录工作,确保记录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


(九)关于高标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规范公务(商务)接待标准、严格审批流程,严肃财经纪律,不搞违规操作,强化审核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对财务报销的凭证已进行全面专项核查,对不规范的公务(商务)接待及差旅费报销据实做出说明,违规报销的7774元公务(商务)接待费用和3778元差旅费已责令全部退回。同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督促各部门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


2.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关于转发<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浔交投发〔2018〕4号),2018年3月13日下发之日起执行。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规范前置审批手续,把牢审核关,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夜餐补助费,立行立改,对违规领取的餐补费用80元已全部退回。


(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永远在路上”的新要求,已切实整改汇报材料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材料把关。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进程,进一步从严从实纵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十一)关于正风肃纪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切实把正风肃纪检查与项目化精细管理的重点攻坚工作相结合,坚持每月2次检查频次,强化检查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检查不走样、不流于形式。


(十二)关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合力,在集团党委会议上,多次指出各班子成员要将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要求党务工作者做精做细做实党建工作,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不断完善责任落实体系。


2.强化党委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对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细化廉政谈话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逐级廉政谈话,积极营造思想交流的良好氛围。


3.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违反廉洁纪律的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集团党委和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十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不断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审批把关,严肃执行财经纪律,完善财务报销相关制度,退回不规范报销费用15516元。确保报销凭证各项要素齐全有效,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严禁进入报销流程,立即退回或进行补充,对已经报销过的不规范票据要求补齐相关票证,确保原始凭证合规完整、手续齐备、准确无误。


(十四)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切实加强因私出国(境)整改工作,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上交至集团管理,针对个别同志出现的漏报错报情况,责成10名当事人及时书写情况说明,重新填报《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更新信息,共签署承诺书84份,并进行了集体谈话教育等方式加强集团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切实整改问题。


2.全面梳理因私出国(境)相关表格及证照,全面排查、更新集团因私出国(境)情况,制定集团因私出国(境)制度,不断完善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程序,充分征求集团纪委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沟通,严格审批并实施动态管理。


(十五)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履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签订前核对代理人信息,工商证件、相关资格及收款方式,签订过程严把承办及审核关,确保合同要素齐全。目前合同代理人和收款人不一致问题已由其补充授权文件,合同签订日期已明确。


2.严格按合同管理制度,强化自查自纠,加强集团干部职工的法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促进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合同履行的严肃性。专门落实集团法务工作人员全面排摸2019年签订的所有合同,找问题抓整改。


(十六)关于资金安全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管理中资金安全存在风险,以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重点防范资金支付风险为工作重点,全面强化财务制度建设,严格控制资金支付风险。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内控规范,防范资金风险。


2.建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考核机制,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资金专款专用。


(十七)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通过加强廉政风险防范,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等,强化监管措施。以整改措施的逐项落实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有力,制定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融资、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十八)关于办公用品等物资购买未纳入政府统一采购问题的整改


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文件,自觉参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对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需在政府统一采购目录中进行采购,特殊情况无法通过采购平台采购的物品需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经党委会充分酝酿讨论,规范采购程序。


(十九)关于其它问题的整改


集团正风肃纪小组切实深入下属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严格落实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排查,立即停止社保挂靠行为,解除相应挂靠合同,坚决杜绝个人挂靠社保现象的同时,不断加强车辆管理工作。


三、立足抓常抓严,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区交投集团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将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抓常抓长,持续跟踪督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增强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


三是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珍惜和运用好区委巡察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洁身自好、为政清廉,共同营造和维护山清水秀的政治环境,锲而不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909913;电子邮箱:nanxunjiaotou@163.com;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金融中心发展大厦1805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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