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4.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开发区)党的组织、行政机关和区管领导干部、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提出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处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负责变更或撤销镇(开发区)纪委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7.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
8.按照权限和职责,会同区委组织部考察镇(开发区)、区级机关部门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并提出任免建议;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区委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决算、南浔区党风廉政电教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决算。
无纳入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582.5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6.72万元,增长34.59%。主要原因是:均为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年初人员增加了7人,纪检监察组一般工作人员5人工资由本单位发放,新招录2名人员;医保、社保等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82.5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8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8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53万元,占87.55%;项目支出196.97万元,占12.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2.5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6.72万元,增长34.59%。主要原因是:均为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年初人员增加了7人,纪检监察组一般人员5人工资由本单位发放,新招录2名人员;医保、社保等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6.72万元,增长34.5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年初人员增加了7人,纪检监察组一般人员5人工资由本单位发放,新招录2名人员;医保、社保等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51,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0.79万元,占89.1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78万元,占7.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3.9万元,占3.4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78万元,占0.05%;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2.25万元,占0.1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7人,年初预算未安排,后面追加安排。均为基本支出新增。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71.3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5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人员增加了7人,纪检监察组一般人员5人工资由本单位发放,新招录2名人员;医保、社保等调整均为列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3.6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0.94万元资本性支出,作为固定资产采购剩余金额。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9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等变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8.7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剩余1.32万元,均为资本性支出剩余,固定资产价格变动等引起。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根据人社局文件通知要求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8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增7名人员及缴费基数增加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3.9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增7名人员及缴费基数增加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3.3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增7名人员及缴费基数增加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未安排预算,2018年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农村工作指导员生活补贴,单位年初不安排预算。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年初未安排预算,2018年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支出均为2017年优秀公务员奖励,年初不安排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5.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1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运行、维修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79万元,支出决算为43.75万元,完成预算的73.1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与往年相比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99万元,占89.13%,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24.5万元,增长169.08%,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购执法执勤车辆一辆,公车购置金额增加,相应的车辆运行费用增加、油价上涨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占10.87%,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3.21万元,下降40.28%,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习考察兄弟单位较多,2018年相对兄弟单位学习考察人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无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9.79万元,支出决算为3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购执法执勤车辆1辆,车辆购置费用低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79万元,主要用于4辆执法执勤车辆在案件审查调查、正风肃纪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8%。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单位来浔学习考察及上级单位来浔调研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2017年我单位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习考察兄弟单位较多,2018年相对兄弟单位学习考察人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累计48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76万元,主要用于兄弟单位来浔学习考察及上级单位来浔调研等支出。接待480人次,7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8.77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厅(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纪检队伍建设工作经费及党风政风工作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纪检队伍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64万元,完成预算的99.1%。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通过借助“专业提升”、“综合培训”、“业绩提示”3个平台,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组织全区100名左右纪检监察干部赴高校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同时,开展3次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干部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资产采购编制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产采购的合理性。
党风政风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95%。主要产出和效果: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决定,并借助微信、网站等媒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出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预审备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69人次。本项工作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8年该项目执行率相对于其他项目偏低,主要是因为剩余3万元用于固定资产采购,因工作安排变动,不需采购设备故剩余。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固定资产。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92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留着等相关工作中所发生的费用。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纪检监察机关除执纪审查工作外,其他工作中发生的项目支出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离退休人员福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预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预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预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单位医保费用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预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事业单位医保费用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预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预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事业人员体检等其他医疗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预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农村指导员补助费用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预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和新人新政策住房补贴费用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预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优秀公务员奖励支出。
附件: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公开03表-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公开04表-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公开05表-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公开06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10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