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4日至10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湖州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19年1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度假区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度假区党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坚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要求全体干部把握整改要求,充分认识落实巡察整改对度假区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提升的重大意义,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党委副书记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形成《中共湖州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建立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集中攻坚,整体联动。
(三)强化督促检查。在整改过程中,度假区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挑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体系,根据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召开整改落实动员会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情况4次,做到逐条整改、逐一销账。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7项,开展专题学习5次,批评教育2人,警示谈话9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整改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度假区党委虽有详细的十九大学习安排计划存在不细不实”问题,度假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度假区党委2019年度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并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做好资料准备及存档工作。今年已通过“红色星期六”“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等形式,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二是针对“2017-2018年未见度假区党委传达学习区委全会精神的记录”问题,度假区责任领导专门组织办公室及机关党支部相关人员开展会议记录及台账整理的专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今年2月2日,已开展学习区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围绕大会主题交流新一年的工作思路,相关学习讨论内容已按规范整理入档。
2.关于管理体制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度假区管委会与旅投集团之间的关系还没理顺”问题,经过与区编办对接,进一步明确度假区的职责范围。今年2月,度假区各领导班子牵头,分别召开科室专题会议,明确规划审批、项目建设、业态管理等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与旅投的工作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针对“班子分工不够规范”问题,经过度假区党委会议研究,全面调整各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中共湖州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委员会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已按流程发文并报送区委组织部。
3.关于党委会议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2018年之前以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问题,度假区党委研究制定《南浔古镇旅游系统联席会议事规则》《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党委会议事规则》,切实区别党委会议与联席会议,明确相关工作职能及工作规则,今年已召开党委会议10次,杜绝以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决策的现象。二是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由责任领导牵头召开办公室人员专题会议,明确会议记录责任人,强调要充分体现民主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会议中重要环节的记录,并认真开展自查,有力保证各项会议记录全面规范到位。
4.关于重大事项决策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针对“自愿解除直管公房租赁协议补助与古镇房屋征收补偿相差悬殊,引发群访事件”问题,2017年成立南浔古镇房屋征收指挥部以来,古镇严格按照房屋征收政策开展征迁工作,重要决策都以指挥部部分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商议决定,未再出现补偿标准相差悬殊等问题。度假区党委将不断规范重要议事决策程序,制定出台了《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决策前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专家意见,领导班子加强交流沟通,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针对“度假区党委平时忙于古镇征迁等社会事务,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少,投入精力不多,对党员日常管理不够到位,出现工作脱节现象”问题,度假区党委以“三化”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即党员活动室固定化,党员活动记录标准化,组织生活规范化),今年年初,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年度目标,不断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思想意识。对巡察发现的欠缴党费的两名同志已完成补缴及批评教育。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认真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2016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没有按照‘五个方面’要求对照检查”问题,度假区党委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严格对照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开展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各领导班子围绕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3个方面深入开展自我批评,并结合每位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客观地进行相互批评,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10余条,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针对“支委会会议未定期召开”问题,由度假区支部书记牵头,召开了支部委员会议,明确年度支部建设工作目标及任务,严格要求落实支委会工作常态化,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今年已开展一季度支委会3次。三是针对“党性体检和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问题,结合区委统一安排及《度假区党委2019年度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开展支部学习活动,并由专人做好“三会一课”相关记录,今年以来,已开展党性体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3次,“红色星期六”3次。四是针对“党纪一刻钟开展不够规范”问题,度假区党委进一步落实逢会必讲、逢会必学机制,各领导班子轮流主讲“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整改期间,已开展“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6次。
7.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中层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根据《南浔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结合度假区实际情况,由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针对“中层干部选拔条件不符合规定”问题,党委书记与时任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开展了警示谈话,党委副书记与时任的组织人事经办人员开展了警示谈话。并对相关人员就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业务知识开展了学习培训。
8.关于存在长期外借人员和在编不在岗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人员借出太随意”问题,相关人员已于2018年底办理出编手续,度假区已全面梳理在编人员,未有类似人员外借的情况,今后将严格根据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针对“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问题,已督促房管所召开所务会议,经所务会研究决定,要求相关人员返岗,今年2月1日,该人员已在编在岗。同时,要求房管所进一步完善上下班及请销假制度,强化人员管理。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关于履行“一岗双责”和接受派驻监督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今年2月15日,度假区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领导班子2018年“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严格要求领导班子限期完成上半年的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部署工作。目前,各领导班子根据责任分工,已层层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别召开了科室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条线研究部署工作及谈心谈话等内容。二是针对“接受派驻监督意识不够强”问题,度假区党委通过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工作、提前报备“三重一大”会议内容等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今年以来,已召开涉及“三重一大”党委会议6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均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相关会议。三是针对“个人事项报告填报不完整”问题,已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完成房产地址等相关内容的补填、补报。
10.关于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够认真问题的整改。今年2月,度假区制定并下发《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大排查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岗位风险排查,并逐级审核报备,现已完成度假区本级排查28人、下属事业单位排查31人、下属社区排查16人,共排查风险点310余项,并就廉政风险提出防控措施330余条。
11.关于对下属单位房管所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为进一步落实审核把关措施,经度假区党委研究,拟由党委副书记任房管所第一书记,由相关班子成员任房管所所长,不断加强对房管所的领导力量。为进一步落实监督机制,制定了《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制度》,将下属事业单位列入重点监督对象,严格根据制度要求,开展每月至少1次的督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2.关于夜餐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已完成度假区本级及房管所所有多报费用的清理及退还,度假区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领导开展了警示谈话,度假区党委副书记对经办人开展了警示谈话,各领导班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别就夜餐费统计不严谨、把关不严格等问题开展了批评及自我批评。
13.关于房管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已要求房管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强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深挖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及自我批评。经房管所所务会议研究,出台《湖州市南浔镇房地产管理所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了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二是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要求房管所召开所务会议,经所务会议研究,出台了《房地产开发物业经营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用车记录、加油报销流程等。相关车辆已按规定报区财政局进行车改。三是针对“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相关的29名干部职工已全数退还费用。四是针对“违规发放日历台历”问题。已完成日历、台历相关费用的清退工作。五是针对“违规报销信鸽协会会费”问题,相关费用已完成清退,并与相关人员开展了警示谈话。六是针对“办公用房超标和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问题,已要求房管所于2018年2月完成津补贴清退、办公用房重新规划等工作。同期,度假区责任领导分别与相关责任人开展了诫勉谈话。七是针对“用公款包月支付话费方式团购手机”问题,目前与电信公司签订的《湖州南浔房地产开发物业经营公司综合通信业务补充协议》已废止,所有涉及手机号码已转为个人或者注销,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14.关于房管所向内部职工有偿集资问题的整改。房管所已全面梳理集资人员花名册及明细,集资款已分别于2016年底及2017年底退还职工,今后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杜绝再次出现向内部职工或者向社会公众进行有偿集资的情况。
15.关于房管所公房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房卡房管理”问题,房管所已全面梳理公房管理台账,加强公房巡查的力度,对发现的私下买卖、转租、住改非等情况进行即查即改,今年已发现并整改住改非公房2例。二是针对“房屋租期较长、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问题,综合考虑沉香会馆的修缮金额远大于租金费用,给予租期及年租金的优惠,要求房管所进一步落实《租金管理制度》,待该租赁协议到期后将参照规定进行出租及管理。三是针对“租金收取不到位”问题,房管所已全面排查长期拖欠房租的历史遗留问题,共计21家,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已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或拒不整改的,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16.关于房管所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大额使用现金”问题,已要求房管所进一步规范财务流程,杜绝再次出现大额使用现金的情况,同时制定出台《房管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办法》,针对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需经班子集体讨论并报度假区同意后方可实施。二是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个人借款已按要求退还,相关个人已将开发公司售房款补缴,因工伤的借款,将进一步规范工伤报销流程。要求房管所全面规范财务制度,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针对“大额存款未公开竞争性存放”问题,房管所已根据财政局规定上浮利率相关规定执行,将近期大额存款续存至有关银行,今后将规范大额存款公开竞争性存放。四是针对“零星工程不开票,集中由有关个人实施”问题,度假区党委书记与房管所所长开展警示谈话,房管所所长与相关责任人分别开展了警示谈话。已要求房管所进一步规范财务流程,凡涉及招投标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余事项集中在每年年初及年终的所务会议上讨论决策。同时,度假区强化监督,及时传达财务方面的相关新政策,定期派本级财务融资科人员到房管所进行财务检查及工作指导。五是针对“收不抵支”问题,已全面清算了房管所及开发公司的总资产、2018年的总收入及总开支等,预计四年后收支可达到平衡。
三、立足抓常抓严,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度假区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既定时限,加强跟踪问效,加快整改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查,防止回潮反弹,确保整改成效。
(二)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度假区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对照问题清单,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把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到位,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把选人用人关,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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