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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妇女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4-30  ‖  查看60171次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9日至10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妇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区妇联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1月9日,区妇联针对巡察情况反馈会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总体方案。1月18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1月22日,责任处室向党组会议汇报整改情况,并将需要研究的议题集中上会。1月25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出台《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区妇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工作进度。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学习巡视条例,传达动员重要会议精神,细化工作任务,进行工作调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妇联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完善工作机制,改变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1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12项,开展专题学习4次,组织谈心谈话7人次,谈话提醒2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整改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的整改。

1)针对“突出主业不够,争先进位意识不强”问题。提升争先进位意识,积极争取市级资源,力求改革创新,探索新举措新办法,充分发挥妇女优势助推全区赶超发展, 2018年度考核二等奖,顺利实现争先进位。

2)针对“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有差距”问题。强化党的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区委全力打造湖州“开放东大门,创业新高地”的定位要求,以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强化新时代党建带群建、新时代巾帼文明实践、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同时做好相关图文资料保存。

3)针对“党组集体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次数较少”问题。制定区妇联党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认真学习最新文件精神和各类反面典型通报,树牢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妇联干部反腐倡廉意识。

2.关于党组会议不严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会议召开缺乏统筹安排”问题。统筹规范会议安排,严肃党组会议纪律,对应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应严格纳入,严格按照会议标准流程开展会议,规范议题整理和会议记录,严格对意见表决部分及时做好记录。

2)针对“‘三重一大’痕迹化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南浔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等会议流程,会前提请纪检监察组审阅,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等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严格遵照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主要领导的先后顺序,认真做好意见表态。由相关党组成员牵头,每季度组织一次党组会议记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3)针对“事项研究决策不规范,随意性较大”问题。规范事项研究决策,涉及资金人事的上党组会议讨论,并严格按照制度发放编外人员工资。

4)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分类别落实会议记录人员(党组会议、纪检会议、工作会议、党建会议分别落实了专人负责记录),规范会议记录相关要素,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本。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针对“党组平时研究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较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功能,22日,区妇联党支部开会选举了区妇联党组书记担任党支部书记,定期开展支部学习实践活动,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严格按要求记录党建工作内容。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问题。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制度,尤其注重开展组织生活会,20191月,区妇联党组书记带头广泛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查摆问题,深入根源剖析,针对批评意见进行了表态发言。

2)针对“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够深刻”问题。班子成员按组织部门要求认真撰写剖析材料,认真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会前强化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确保汇报材料主题贴合度高、没有出现与往年雷同的情况。

3)针对“‘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不严肃”问题。

2019年1月,区妇联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员责任意识,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加强党性锻炼,明确活动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提高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今年以来组织“三会一课”、“红色星期六”主题党日学习共计6次。

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按照《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与规范。同时规范干部管理,加强细节管理,保持干部管理的严谨性、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干部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遗失资料按要求已及时补齐。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缺乏担当精神”问题。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政治意识,坚决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已运用“第一种形态”2人次。

2)针对“自行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不够深入,检查形式和内容过于简单,缺少检查人员签名”问题。按照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检查考核标准要求,认真做好正风肃纪工作。今年以来由分管领导带班针对上班考勤、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督查5次。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认真整改廉政风险排查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对单位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点、单位中层干部个人风险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风险点进行了再排查。本次再排查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的排查。排查出个人风险点11个,确保廉政风险点分析到位,防控措施精准到位。已完成2019年廉政风险大排查大防控工作,排查出风险19个,研究制定防控措施43条。

7.关于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对情况汇报材料的审核,会前将各位班子成员的汇报材料发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2019125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对各位班子成员逐一点评,指出不足之处并明确整改措施。

2)针对“廉政谈心谈话不够深入,记录内容过于简单”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的责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职责,确保2019年度班子成员在牵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谈心谈话方面做得更具体更细致,并强化廉政笔记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不流于形式。

3)针对“2017年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例会缺少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这项重要议程”问题。规范季度例会流程,党组履行集体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并在例会上进行汇报。

8.关于服务基层妇女和妇女群众意识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针对“部分基层妇女同胞来信来电反应的问题,未能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事后跟踪关注还需加强”问题。规范妇女信访件档案管理工作,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对2018年以来的信访档案进行大起底、大整理,做好事后跟踪回访工作。2019年,结合区“三服务”工作要求,制定了区妇联“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方案,排定调研走访计划表,由分管领导带队,强化调查研究、摸清实情、提供有针对性的妇女服务工作。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9.关于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制度建设不健全”问题。区妇联党组立行立改,专门向区纪委、区委第一巡察组、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领导请教,由分管领导牵头,强化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交流对接,对现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共计12项,并进行印发。

2)针对“现金慰问缺乏相关依据”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核算中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慰问金发放工作,统一标准统一支出。

3)针对“编外人员年终奖金发放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包括聘用程序、待遇奖惩、人员管理、年度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在涉及资金支出、奖金发放方面做到有文件依据可循,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差旅费伙食收缴报销的相关规定》《车改后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出行相关报销规定》等财务制度、报销规定和区妇联财务制度等文件精神。

2)针对“财务报销缺少附件材料”问题。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核算中心的要求,改进财务报销流程,区妇联办公室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报销把关,确保报销凭证齐全,目前已补齐缺少租赁合同。

3)针对“发放民生资金程序不到位”问题。规范福彩公益金贫困母亲救助金等发放,做到严格审核、程序规范、操作严谨。2018年底不涉及本项目支出。

三、立足抓常抓严,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区妇联党组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将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充分利用巡察成果,从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实际出发,始终坚持“干”字为先的理念,把精力凝聚到妇联日常工作中、推进基层组织改革发展上来,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为推动南浔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巾帼力量。

(二)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明责亮责促履责尽责。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努力构筑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023291;电子邮箱:qfL0572@163.com;邮寄地址:南浔区行政中心收发室区妇联(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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