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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4-30  ‖  查看44433次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72日至7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区司法局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待整改任务

(一)深化认识,严明要求。区司法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反思,逐条研究。从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司法局制定巡察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时限和要求,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直接管,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推进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通过压力层层传导,促使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对标对表,稳步推进。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对照工作责任分解表,各责任科室紧扣整改目标,加快整改进度,结合巡察意见建议落实具体措施,逐条整改、逐项销号。利用此次整改工作契机,进一步查漏补缺,实现工作标准的再提高、工作效能的再提升。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5项,开展专题学习4次,组织谈心谈话23人次,谈话提醒2人,清退资金0.2644万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局党组及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将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室会议分开记录,并严格区分两者议题。二是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完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需要班子民主决策事项,实行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三是根据《南浔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办法(试行)》(浔委办通〔201811号)文件精神,记录员加强了有关知识的学习,现已详细记录议题名称,参会人员发言、表态等情况。

2.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针对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打折扣的情况,尤其是联村河长河道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将河长制规定、巡河方案等文件重新印发给区司法局联村河长,联村河长加强河道巡察和管理。2019130日,班子成员巡河发现水体污染问题,进行了及时报告和问题处理。2019年区司法局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以分工不分家的理念统筹推进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管理,2019年以来,已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批次4人次。

3.关于学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司法局学习计划安排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进一步丰富网络学习形式,督促班子成员利用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平台、普通公务员利用公务员网络学堂开展在线学习。大力推广学习强国APP,将在线学习覆盖面拓展到全体党员,营造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的氛围,切实增强干部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二是20187月以来,区司法局党组已召开4次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举措。同时,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全体干部会议上进行学习传达,20187月截止目前,已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贯彻部署4次。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撤销法律援助中心支部,合并到局机关党支部,并报区机关党工委。2018713日,区机关党工委已经批复同意。2019年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区司法局党组于2019118日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接受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列席监督。班子成员按照要求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意见不谈成绩、谈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有针对性。二是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于20181013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三是严格区分支委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大会,分别做好会议记录,每一次活动都做好签到记录,缺席人员进行注明。

6.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主要负责人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存在先行表态、发言等问题,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由业务科室提出初步议案,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列入党组(班子)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提前告知相应参会人员,由业务科室准备相应的汇报材料。会中,主要领导带头遵守末位表态制度,不作提前表态,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互相监督,抓好制度落实。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紧不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区司法局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廉政工作专题例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重点对执法检查、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法律援助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7个,落实风险管控措施82条。

8.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派驻纪检组巡回驻点监督制度(实行)>等六项制度的通知(浔纪发〔20169号)文件精神,召开相关会议主动告知派驻纪检组列席或参加,相关重要事项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20187月以来,区司法局认真对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与纪检组对接,邀请纪检组列席监督13次。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9.关于执行工会经费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超出限额标准报销部分完成清退,对工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开展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知识的培训。下一步将分批次控制疗休养人数,并与旅行社提前做好沟通,确保不超出标准。

10.关于财务报销审核审批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超标准报销夜餐费、差旅费部分已经全部进行清退。经与财政局进行沟通,进一步明确现有夜餐补助报销标准,明确公杂费、交通费的报销情形,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把审批、审核、报销关,杜绝各类违规问题发生。二是针对报销缺少附件的情况,补充相关活动和情况说明。对未提供伙食发票报销的金额,已经予以清退。三是明确取消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业务办公经费报销。进一步严格日常报销制度,尤其是会议用餐等相关经费的支出。

      三、着眼标本兼治,不断提升整改成效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司法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好关键少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着力克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形成学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建设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二)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向善向好。对照整改方案和既定目标,以从严从实整改的态度,按时按要求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的要求,保持长效整改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做到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聚焦问题多发的领域,加强研究和深入分析,逐个排查漏洞、堵塞漏洞。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管用的长效风险防控机制,使严守纪律的意识融入干部思维,反腐倡廉措施落实到干部的日常管理当中,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023113;电子邮箱:xsfj@nanxun.gov.cn;邮寄地址: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南浔区司法局党组(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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