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确保整改任务的有效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巡察反馈后,局主要领导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亲自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明确了整改方案拟定、“第一种形态”运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等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2019年1月17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要领导带头认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认领问题,深入进行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凝心聚力的效果。1月17日,局党组讨论通过了整改方案。3月7日,再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讨论通过整改报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抓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石增中同志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良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落实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将整改工作细化为4个方面13项任务34条整改措施。区人力社保局各级党员干部织迅速行动,对照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实施挂图作战、对帐销号,确保目标明、任务清、措施实。
(三)坚持上下联动,抓好督促落实。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抓好职责范围内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标对表逐条督促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问题。全局上下形成了联动抓整改、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先后修改完善制度6项,开展专题学习3次,提醒谈话5人,清退资金6174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传达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相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推广运用“学习强国”APP,目前已实现党员全覆盖、分数全达标。二是加强引领,指明工作方向。以党的精神引领工作方向,把政治理论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做到“两促进、两提高”。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逐个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有效激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激情和创新热情。三是加强规范,强化集体决策。认真落实《南浔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流程,会前提请纪检监察组审阅,会上充分讨论,规范会议记录,召开9次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严格按照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战斗堡垒作用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合理分工。根据机构改革需要和工作实际,召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并根据班子成员业务熟悉领域合理确定分工,促进班子整体综合协调均衡发展,增强班子成员的领导力、凝聚力、向心力、稳定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强化执行。建立党员承诺制、岗位承诺制,深化实施《改进作风若干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和制度执行力,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形成长效机制,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协调配合程度,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3.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组织7次“红色星期六”主题党日活动,参加活动200余人次,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理念先进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下功夫,推进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知识入脑入心。二是加大党性党纪教育力度和广度,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全局大会、工作例会、支部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16次,接受教育359人次,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规范干部学习记录,保证学习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三是加强检查考核。规范干部学习记录样式、要求,开展学习记录抽查2次,开展学习测试2次,较好地检验、提升和巩固了党员干部学习成果,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保持党内生活的经常性、严肃性。在2月2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全局31名党员参加,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广泛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二是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加强党性锻炼,明确活动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接受巡察以来,改选支部委员2人,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3次,党员大会7次,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1次,并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5.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等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按照《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与规范。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三是规范干部管理,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坚持凡提必审制度,将廉洁从政、群众满意、党性修养等纳入干部考核,加强党员干部“两证一照”管理。保持干部管理的严谨性、严肃性,任命文件时间与党组决定时间保持一致,及时对干部文书档案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人事档案完整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主责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政治担当,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党组履行集体领导责任,认真做好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专题例会等各项工作。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逐级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29人次,班子成员牵头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2批次。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局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6次。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全面部署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区管干部带头查找风险点21条,制定防控措施52条。
7.关于内部监督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内部监督在业务内容上的广泛性、监督行为的及时性等方面的优势,建立自上而下的立体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体系,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科室和单位加强对各镇(开发区)业务条线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把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针对基金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人员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接受巡察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走访乡镇20余人次。二是突出对重大事项、重大措施和重大问题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尤其在人事招考、民生基金、劳动监察执法、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上加强日常监督,开展抽查2次,确保监督成效。三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在制定科学、严谨、系统、可操作的制度体系的基础上严格监督与和问责,把制度作为“高压线”来落实,加强督导,提高约束力。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见人见事、问责到底,推动制度落地生根,提高制度执行的效率,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权威性。
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信访件档案管理工作,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对2018年来的信访档案进行大起底、大整理。二是健全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评先评优制度,把工作作风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纳入民主测评指标,切实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晋级晋职、交流使用等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三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对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廉政风险防控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进行严格审查,严格防控形式主义倾向。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9.关于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面向全局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普及《关于差旅费伙食收缴报销的相关规定》《车改后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出行相关报销规定》等财务制度、报销规定和局财务制度等文件精神,在报销、审核、审批各个环节层层把关,严格按要求提供报销材料,执行报销程序,切实把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到位。二是针对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清退相关资金,并对5名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0.关于夜餐费补助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按照《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浔财[2016]197号)文件精神规范夜餐费开支,确保公示到位、附件齐全。二是针对夜餐费补助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全部清退到位,并对有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处理。
11.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认真学习政府采购规定,按照《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州市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浔政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规范执行政府采购,对支出项目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12.关于经费在下属单位报销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财务报销制度的学习贯彻执行,我局所有支出由局统筹管理。二是加强审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经费报销审核关,确保资料完整、手续合规。
13.关于签订合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行政合同订立规范培训,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对行政合同的审查,各科室充分履行好职能,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合同规范性。
三、强化效果导向,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全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认真抓好各类事项的整改,坚持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压牢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四)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更加自觉地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尤其在涉及民生资金、人事招考、劳动监察执法等重点领域要积极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023236;电子邮箱:nxrlsbj@163.com;邮寄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14楼1418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