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很多党员干部都存在一个误区,认为自己一没权,二不贪钱,肯定没有违纪,但真的是这样吗?党的六大纪律相互联系、相互统一,涵盖了方方面面,也不只有“钱”与“权”才会构成违纪,今天,小孙就讲讲与大家形影不离、休戚相关的工作纪律。
【案情回顾】
日前,中纪委网站通报了一起案例,2018年7月19日至22日,河南省委巡视组根据巡视工作安排,对南召县部分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座谈,县委提前要求参加座谈人员保持联系畅通。7月22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南召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昱参加省委巡视组座谈,一直未接通电话,7月24日上午至当晚8时15分,检察院多次联系和派人寻找,姜昱仍处于失联状态,贻误省委巡视组谈话,造成不良影响,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与姜昱情况类似的,还有该县石油公司经理张军、安监局局长涂富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朱林松。2018年8月,4人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说纪】
不接电话,看似小事,但党纪法规不是儿戏,面对组织的“呼叫”,绝不能置之不理。每位党员干部肩上都担着一份责任,虽然只是一个电话,但也可能关乎民生民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也明确作出规定,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它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该起案例中,组织已经在事前通知要求参加座谈人员保持联系畅通,但上述的几名党员干部仍然出现失联情形,说明根本就没有把组织放在心上,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小孙提醒】
党的工作纪律是党员干部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有关活动的行为准则。在新党纪处分条例中,工作纪律共13条内容,主要包括对工作失职失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插手干预及泄露秘密等行为的处分内容。由此可见,党的工作纪律内容涵盖极广,几乎包括我们工作履责的方方面面。从工作疏于管理到不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到热衷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从不如实报告工作、说假话报假情到党纪处分执行不到位,从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执法活动到泄露组织人事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秘密、考试泄题舞弊等,都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而且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往往与群众联系密切,每位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监督之下,一旦违反,也会让群众对组织失去信任,所以工作纪律无小事。党员干部无论何时,都应该牢牢绷紧纪律之弦,加强对党的工作纪律的学习和认识,不断强化自身党纪党规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