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几千元,就能帮你孩子落户。”就是这么一句看似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话,让黑龙江省尚志市珍珠山乡派出所原所长于忠君失了民心、丢了工作。日前,哈尔滨纪委通报了尚志市公安局珍珠山乡派出所原所长于忠君违反户籍管理规定为他人落户收受好处费问题。
【案情回顾】
尚志市公安局珍珠山乡派出所原所长于忠君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临时雇用人员汤某,违规将12名山东省超生儿童落户至尚志市珍珠山乡农户家,收受好处费3.5万元,其本人分得2.5万元。2016年,于忠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说纪】
上述案例中,于忠君利用职权,收受好处费,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和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材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纪处分。
这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干部往往职务不高,贪腐金额不大,但与群众密切相关,他们展现给群众自私、贪婪的负面形象,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削弱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在这些人眼里,“帮人办事”拿点“好处”是小事一桩,于是便吃得坦然、拿得心安。他们非但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甚至还倚仗自己手中的权利,弄虚作假、中饱私囊,最终受到党纪和国法的严惩。
【小孙提醒】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尚往来、人情礼节一说。但有些党员干部竟将此当成了借机敛财的挡箭牌,他们想出各种五花八门的奇葩借口,暗示群众“意思意思”才好办事,但终究难掩其以权谋私的本质。小孙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推诿扯皮”“借机敛财”等都是违纪行为,不管是一包烟还是一袋茶叶,都不能让这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套上“礼尚往来”的外壳。假如您有遇到这种行为,就请拨打我们下方的清廉热线,及时纠正不良之风;假如党员干部收受了“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礼品礼金,请主动上缴,切莫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