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部署,2017年9月21日至11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双林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镇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承担责任、带头反思剖析、带头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担任专项整改任务牵头领导,推进落实整改任务,相关科室抓好各项具体整改事项的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制定《中共南浔区双林镇委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巡察整改期间,镇党委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就整改工作先后召开班子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共3次,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问题,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28项,开展专题学习3次,组织谈心谈话72人次,对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镇党委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严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组织观念。二是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规守矩,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加强对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围绕“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重大工业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有效推动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镇党委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镇总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领导。制定《双林镇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计划》《双林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分工和责任范围》《2018年双林镇行政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82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筑牢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做到逢会必讲、逢会必学。
(二)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机关规章制度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组织镇党政办、纪检办、组织办、财政办等相关科室,及时修订完善《双林镇各项规章制度汇编》,建立健全《双林镇机关干部请假制度》《双林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28项制度,对机关内部管理加强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制度建设,同时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对《制度汇编》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学懂弄通,并严格遵照执行。
2.关于党风廉政教育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突出岗位风险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计划表,实行“党纪教育一刻钟”轮流讲课制度。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经常性的“咬耳扯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面落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制度,把管和治体现在日常和经常。
3.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镇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践行“四个亲自”要求,经常性在全镇性工作会议上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力亲为、务求实效。年初,各班子成员就上年度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专题向镇党委作了汇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领导,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关于对镇属企业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下属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在日常的工程监督、业务指导、财务审核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重要事项严格审核把关。
(三)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深化推进机关“廉政食堂”建设,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完善《双林镇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规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的控制范围、标准及报销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消费票据清单制和“三票对应”制。
2.关于津补贴发放不合理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津补贴、补助、加班费等发放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对之前不规范行为已立行立改,责成相关人员清退超标报销费用共计31000元。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培训,要求及时掌握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熟悉业务知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力度,仔细核对、严格把关。
3.关于公车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对相关费用补附清单,修订完善《双林镇机关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制度》,对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费用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要求使用公务车辆,必须填写《用车申请(派车)单》,经申请条线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明确了10项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并确定专人管理。定期加强对公车管理人员及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实施。镇纪委和镇党政办不定期就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抽查。
4.关于无依据发放劳务费、慰问费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发放劳务费、慰问费等规定,已不再向企业和驻外招商人员发放慰问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重申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要求镇财政办加强对相关费用支出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违规购买香烟、礼品问题整改情况。已不再向退休人员发放任何形式的纪念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采取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继续落实好正风肃纪“月检查”和“零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正风肃纪检查18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6.关于超标准住宿、乘坐交通工具问题整改情况。严格差旅报销规定,严禁超标准住宿、乘坐交通工具,对之前发生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已立行立改,责成相关人员清退超标报销费用共计2461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组织机关干部加强对《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的集中学习,要求机关干部在外出差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控制相关经费。同时,要求镇财政办加大对差旅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力度,对超额支出的费用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四)在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班子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召开班子会议4次,每次会议都能程序规范,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取意见,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拓宽决策思路,优化决策方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规范班子会议记录,明确由专人详细记录会议事项和讨论情况。
2.关于中层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以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选人导向。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审核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强化对拟提拔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的把握,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
(五)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关于差旅费未按规定报销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严禁用汽油发票代替报销差旅费,对公务出差住宿、乘坐交通工具等要求再次进行重申。严格控制行政性成本支出,对镇本级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报销方式等,切实做到有章可循。
2.关于出借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镇平台公司等国有资金的出借和往来行为的监管力度。明确原则上镇平台公司资金一律不得出借,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出借资金的要经过集体商量,并签订协议,明确借款原因、时限、利率、担保及抵押情况等。同时,根据规范国有资产、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控出借行为,健全集体商议制度,完备出借手续。
3.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情况。加大对项目资金、租车费用等支出的财务审核把关力度,要求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严格审核,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报销流程,特别是对手续资料不全的、明令不得开支的、违反协议提前或超额支付的项目要严格审核把关,手续资料不全的一律予以退回补充,明令不得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违反协议提前或超额支付的一律暂缓支付。
4.关于违规购买理财产品问题整改情况。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禁使用集体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严格按照南浔区财政局[2016]183文件规定,加强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增值、资金安全。
(六)在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制度方面
1.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管控不严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组织条线人员对《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超越平台权限招标、应招未招、工程量追加额超工程总价比例偏大、拆分工程项目等突出问题,镇招投标中心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防范举措,细化操作流程。同时,要求各项目实施主体积极履职,自觉接受区公共交易中心监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切实担负起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镇纪委每月随机抽取相关工程进行实地检查。
2.关于非定点政府采购、非定点车辆维修、非定点印刷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组织镇党政办、财政办工作人员及时对《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门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定点印刷、分散采购代理定点、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等政策法规进行学习。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政府机关采购由党政办牵头组织,财政办审核把关,要求严格按照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依法履行采购程序,明确对列入采购目录而没有经过政府采购程序的所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镇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与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落实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一是持续强化整改落实。镇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910721;电子邮箱:nxslqf@163.com;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全兴路1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