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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南浔区石淙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8-10-13  ‖  查看5846次  ‖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石淙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部署,2017年8月30日至10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石淙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镇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一)加强研究部署,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巡察反馈后,先后5次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部门负责人会议及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在抓整改部署中进一步提升干部思想认识、优化政治生态。同时,镇党委将巡察反馈问题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石淙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推动形成了以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专题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针对反馈的6大类15个方面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措施从严从实、责任到点到人。同时,根据巡察反馈清单中的27个具体问题,专门制定整改落实责任分解表,对所列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逐项对表对账,实行销号制管理和整改。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23项,开展专题学习6次,组织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对3人进行提醒谈话,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聚焦问题,分类梳理,确保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在党建工作方面

1.关于党委政治引领作用有待提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党代表精神,紧密结合石淙镇中心工作任务,通过会议、新媒体等手段加强对上级有关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将党建工作列入镇党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规范党委政府议事决策机制。持续深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工作,明确决策责任、规范决策程序,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做到逢会必讲、逢会必学,确保每季不少于3次。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制定学习计划,健全学习制度,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深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实践,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加强党员监督管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报告事项的审核把关,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二)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传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镇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将压力传递到每一个责任主体。镇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动基层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廉政工作部署。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听取镇纪委汇报不少于5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开展廉政工作部署5次。三是加强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强化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班子成员《廉政工作笔记》记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半年一部署、半年一谈话、一年一报告”。

2.关于监督检查不够有力,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正风肃纪检查。督促镇纪委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考核,全程动态监督各级各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采用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不少于3次,切实增强刚性约束力。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利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加强日常指导和审核把关,切实增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3月份,完成全镇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中层以上干部带头开展重点排查,共计排查出廉政风险点96个,落实防控措施96条。

(三)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相关费用题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15年至2016年存在的不规范发放相关补贴问题进行及时核实,并进行整改,共清退费用15800元;对发放慰问金、纪念品不规范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费用1600元;对镇机关超标准发放2015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部分下属事业单位超标准发放2015年生日补贴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清退相关费用4700元;对用鲜花、蛋糕等慰问品慰问相关人员问题,已责令停止此类慰问,并严格加强监管。二是强化教育提醒。以关心爱护、提醒挽救党员干部为出发点,层层落实干部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干部日常提醒教育。抓住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以“石淙发布”、农民信箱等为载体,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严格要求镇村两级按照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发放津补贴,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三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将上级最新政策制度反映到各项管理制度中,形成机关制度汇编,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津补贴发放情况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干部关心关爱、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等制度,严格对照标准发放相关费用。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管理。

2.关于执行厉行节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到位。2015年度开展有关活动经费开支较大问题,对相关经办人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有关规定,从简从俭开展相关活动。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已于201712月进行整改,并清退相关费用。二是突出抓早抓小。深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三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南浔区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范》有关要求,规范差旅费报销;将厉行节约有关制度规定列入镇机关制度汇编,供干部遵照执行。

(四)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关于财务审批报销不规范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管理,健全完善镇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明确规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的控制范围、标准及报销审批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消费票据清单制和“三票对应”制,明确公务接待支出“一事一结”,不得签单、赊账,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列支。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财务核算和审核把关,确保费用报销手续全、票据齐,报账时要求附接待审批单及相关票据。

2.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程序监管,严格执行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依法依规实施物资采购,规范采购程序和流程,全面推行“政采云”平台采购机制,杜绝非定点物资采购、非定点印刷宣传品等现象。二是强化执行情况监督。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镇本级及下属各事业单位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

3.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发放上级补助资金时具体操作不规范、不严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问题。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发放惠民补贴存在不规范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上级补助资金发放程序,明确政策落实责任主体,认真做好上级有关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操作,按政策组织信息采集、核实,及时、准确编制和公示补助资金发放清册。三是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检查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利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关于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题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查纠问题。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项目支付资金时附件不全,无清单、协议等问题,已完善相关制度,细化操作流程,加强对项目决策程序及项目资金支付的监管,严禁超权限招标或者未经招投标等情况发生。二是严格程序监管。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升项目实施主体部门履职能力,明确工程项目监管责任,尤其对工程款支付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支付。

(五)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严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持续深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优化决策方式,着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健全完善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分级审批程序。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进一步明确审批经费支出数额权限和大额资金界限,严格按制度实行逐级审批。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坚持“以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格审核任职资格条件,严格进行党风廉政审核,认真贯彻执行动议、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备案等制度。加大干部培养教育和轮岗交流力度,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中层岗位上来。三是严格规范编外人员管理。规范编外人员招录程序,落实公开招聘制度,确保招录编外人员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对存在编外人员担任中层干部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到位。

(六)在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对下属村级组织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村级组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审批、票据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同时,加强对上级有关制度的梳理,形成村级制度汇编,编印成册并下发至各村,推动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村级民主管理模式。二是加强村级组织监管。充分发挥村监委作用,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三务”公开等工作的监督。加大财务审计力度,有计划开展财务审计,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强化程序监督,完善监督网格,对基层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和验收、审计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程序规范,保证工程项目有序推进。

2.关于下属单位人员违纪违规情况仍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找准职责定位,强化履职担当,切实履行好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两学一做”、“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等为重要载体,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有效发挥纪委监督作用。镇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依法依纪严肃惩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健全机制,立足长远,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一)着力建章立制。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巡察发现有关问题、意见建议的研究分析,认真对照中央、省市区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推动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加强成果运用。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正视问题,改进不足,精准施策,积极探索有利于发现问题、完善工作的新手段、新途径和新方法。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进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实实在在地把巡察成果运用扩大化,实现在整改中改进作风、用好权力、挺起纪律、推动发展的目的。

(三)注重常态长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需要继续完善的工作,要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考核,推动各项制度执行落实到位,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910533;电子邮箱:1025411581@qq.com;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石淙镇连心路25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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