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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8-10-13  ‖  查看5919次  ‖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部署,201776日至8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菱湖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1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镇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精心组织抓落实

镇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巡察反馈后,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王培华同志和镇长沈其民同志为组长,整改小组其他成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认领任务抓好落实。镇党委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下发《菱湖镇党委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梳理了巡察反馈六大类问题的整改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整改的具体措施等,相关班子成员定期碰头研究整改进度、分析当前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逐条明确整改步骤,聚焦问题促规范

(一)在党建工作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有所弱化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召开班子成员专题会议,对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并下发文件,明确每次班子会议前各分管领导就所商议议题进行汇总,并列入班子会议,每一名班子成员均需表态,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经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班子例会,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升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决策程序,确保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均需经过党委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并进行留痕管理。

2.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加强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把抓基层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三会一课”记录本不全等问题,镇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各支部2018年度基层组织生活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确保党员干部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制定《2018年度行政村百分考核细则》等制度,加强基层党建考核的分数权重,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二)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真正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落地生根。一是制定《菱湖镇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及《菱湖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年工作计划》,明确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要任务,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班子成员、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落实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制度,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听取纪委监督责任汇报;明确班子成员季度研究部署分管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开展与下属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全年不少于2次。三是认真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制定“党纪教育一刻钟”宣讲安排表,实行党委书记带头及班子成员轮流宣讲制度。

2.关于下属单位监管缺失问题整改情况。镇党委政府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下属事业单位规范财务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工作。一是召开规范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会议2次,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菱湖镇机关有关制度和规定。要求分管领导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二是认真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共计11人次。对个别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事业单位负责人予以警示谈话,限期整改。针对巡察组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随即开展调查核实,对3名工作人员作出全镇通报批评处理。三是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正风肃纪常态化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以镇党群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镇正风肃纪督查组,每周开展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督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进一步严明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情况。迅速整改,巡察反馈有关下属事业单位发放三八妇女节慰问费、工会慰问费、高温补贴,以及镇本级党代会、人代会发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补贴问题,已于201712月全部清退到位。同时,开展财务专项内审行动,对内审中发现的下属3个事业单位和平台公司2017年度存在相关问题,也已全部督促整改。规范津补贴发放制度,明确各项津补贴奖金发放项目和标准,坚决杜绝违规发放现象再次发生。

2.于违规购买及发放食品、礼品等问题整改情况。扎紧制度笼子,对公务接待、工会福利等制度进行规范,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定期开展财务内审和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行为发生;出台《菱湖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对有关公务接待、工会福利发放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3.关于公务接待开支较大且违规提供烟酒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进一步明确;制定出台《机关制度汇编》,对违规公务接待问责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在单位内控制度方面

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及副食品采购报销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抓细抓实财务核算及审核工作,做到记账原始凭证合规完整、手续齐备、准确无误,对不符合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拨付、支付审批、现金管理、差旅费和会务支出、公务接待、财务人员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二是召开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2次,镇班子成员、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要求严明财经纪律,杜绝违规行为。三是每季度开展财务内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对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党政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预算总价10-50万之间的到镇招投标中心,50万以上的进入区招投标中心,对涉及工程量变更的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运行。研究制定工程项目管理资金拨付规定,强化内部审计。重新修订菱湖镇招投标管理有关制度,建立镇招投标中心、职能部门和镇纪委联动机制,推进镇、村招投标工程项目的备案、监督和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留痕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规范运行。

(五)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召开镇班子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工作,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班子会议议题进行提前汇总,由党政办整理汇总上会议题和资料,发放给班子成员进行会前酝酿。决策阶段按照班子充分讨论、书记末位表态的原则进行,切实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并做好专题记录,确保记录详实到位。二是针对“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健全完善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分级审批制度,重新修订审批经费支出数额权限和大额资金界限,严格按制度实行逐级审批。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优化决策方式,着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不断优化干部培养机制和年龄结构,坚持轮岗交流制度,实行多环境和多岗位锻炼,不断提升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一是坚持选优选强年轻干部。挑选素质全面、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到关键岗位加压培养锻炼,提升综合协调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二是进一步严肃选人用人工作,按照《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的标准、原则、程序和纪律来选拔任用干部,同时,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必须经过班子集体决策,且实行留痕管理。三是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较大人员定期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树立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坚决不越红线。

(六)在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个别下属事业单位违纪违规问题整改情况。镇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问题进行研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镇党委对该中心原负责人予以警示谈话,对镇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相关人员共计11人予以提醒谈话。在镇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全镇性大会上,镇主要领导重申有关制度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镇财政部门召开2次专题培训会,对下属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财务审批、制度建设等进一步规范明确,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

2.关于下属村级组织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村级招投标和小额工程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操作,做到相关资料、手续齐全,入账结算规范合理。进一步规范村级收费项目,细化收费项目和标准,剔除不合理收费,做到收费合理合规,符合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预防乱摊派、乱收费现象发生。举一反三,召开中心会计培训1次,同时结合农村作风巡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个别村报销差旅费中含有景点门票问题,当事人已全部清退相关费用,镇纪委责令该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对该村两委会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下属单位人员违纪违规情况仍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系列活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持续开展正风肃纪,针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二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及各行政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强化各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追责问责,依法依纪严肃惩处。今年以来,已办理党纪处分2人,自办案件1人,行政处罚类案件6人。

三、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建章立制保长效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对巡察反馈有关问题、意见建议的研究分析,认真对照中央、省市区委的有关制度规定,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做好与上级有关制度的承接配套。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着力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进一步促进成果转化。认真领会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正视差距,改进不足,精准发力,积极探索有利于发现问题、完善工作的新手段、新途径和新方法,变压力为动力,切实把巡察工作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督促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三)进一步巩固常态运用。对巡察整改工作要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任用,加强日常督查考核,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度,进一步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942000;邮政信箱: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东栅路8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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