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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利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信息来源: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6-8-19  ‖  查看109次  ‖  

日前,经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批准,南浔区纪委监委对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利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沈利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财政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加快资金拨付速度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沈利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浔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浔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沈利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浔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湖州市南浔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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