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湖州市纪委市监委批准,湖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与南浔区监委对湖州市应急管理局科技信息和基础建设处原处长蒋兴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蒋兴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蒋兴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蒋兴泉开除党籍处分;经湖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蒋兴泉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南浔区监委研究,决定将蒋兴泉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湖州市南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