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科技新城管委会党组开展巡察。2021年4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科技新城管委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丁一平为组长,满涛、马君君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沈卫国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整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注重整改过程。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分工承担分项整改任务领导责任,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整改任务直接责任;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分解细化,逐项确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形成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管理、按账推进。
三是严肃整改纪律,加强跟踪监督。检查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工作成效,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定期向巡察组汇报整改情况。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16项,开展专题学习2次,组织谈心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1人,清退资金0.11万元,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学思用相结合,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充分与管委会工作相结合,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性,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做好专题会议的留痕。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共同富裕等专题学习活动4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把上级决策部署贯彻到高新区发展建设工作实际中。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专题会议,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重大事项研究会议4次,对研究产业发展、项目推进、政策制定等重要内容进行研究决策,统筹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根据已有的公基建管理办法,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定《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做细做实日常“嵌入式”监督,倒逼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针对华夏幸福相关项目实行二次审计。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凸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工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制度,严格区分党政会议性质、内容及参会人员,按规定做好分类会议记录。二是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进一步学习《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末位表态”制度,原汁原味记录党组与会成员提出的相关会议意见内容。三是精准使用发文形式,通过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签字把关等方式,提高发文质量,坚决杜绝以行政发文代替党组发文问题。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1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到位。三是制定《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要求,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和应用,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常态化学习,将学习情况每周通报到人。通过以上举措,2021年5-6月“学习强国”平台排名提升至15名以内,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日常工作动力。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集中采购制度》、《高新区内部管理制度》、《高新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力度。二是将超标报销的住宿费予以退回,对多领取的夜餐补助费予以退回,超额发放的职工慰问费已于本次巡察前的自查中退回,同时通过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夜餐费等报销制度的学习培训,提升全体职工的合规意识。三是严格把关报销审核,规范财务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守财经纪律。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此引以为戒。
(六)关于“形式主义仍有表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公布2019年度区级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项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类表彰奖励活动开展情况,严格文字表述,维护表彰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严肃出差审批制度,加强对《出差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按要求执行各类审批事项,定期进行自查。
(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进行票据核查,已将缺少的收款收据、报销单、发票等报销附件补齐附后。二是加强全体干部对于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学习,加强对于财务报销票据的相关核查,做到报销事由与票据相符,同时对之前报销事由与票据不相符情况进行核查。三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及审核工作,需经政采云平台采购的各项采购事宜均已按相关要求进行办理,原始凭证合规完整、手续齐全。
(八)关于“内部管理不够精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机构和人员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及时。二是对未签字盖章的合同协议补盖公章,同时严格重大项目合同审批管理流程,对涉及重大支出、重大项目等合同的签订,经法律顾问把关后上党组会议审议。三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洁从政制度》等15项内部管理制度。对新制定的制度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全体人员学习贯彻落实到位。四是对标对表进行档案数字化、规范化管理,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分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加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九)关于“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于下属企业的监管,明确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在办公经费、项目建设支付等方面实行有效监管,“三重一大”事项需经主任办公会议及党组会议决策。二是加强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补齐相关支出附件,保护资金安全,做好事前审批、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三是出台《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规范设计变更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从而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四是严格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按标准发放津补贴,已将相关文件标准作为依据附后,做到有据可依。
(十)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定期召开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组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夯实履行“一岗双责”的基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5月24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计划、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抓实抓细日常监督。重点围绕岗位职责和权利清单,采集廉洁信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做好风险点排查,逐条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举措。6月26日,召开二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例会。三是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积极主动配合支持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巡察反馈意见以来,4次党工委会议均有纪检组人员参与监督。
(十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1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增补一名党支部委员,加强支委会的职能发挥;2021年5月6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明确支委会成员分工。2021年6月26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研究机关党建品牌工作内容,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省相关文件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教育培训,把好质量关、结构关、程序关。
(十二)关于“落实干部选拔程序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规范工作,组织学习《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干部选拔任用,杜绝程序倒置现象。二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详细记录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的意见。三是规范任前公示动作,保证选拔任用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科技新城党组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将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三是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900967;电子邮箱:88945239@qq.com;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城投大厦十楼1021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