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手术加治疗,34万多元,通过专项救助后基本都报销了,对我们低保人员来讲真是解决了天大的难题!”日前,湖州市南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开展回访时,家住菱湖镇水产村的刘大伯正在自家门口晒太阳,精神状态良好。
据了解,刘大伯为低保人员,6年前罹患脑梗死。去年,刘大伯因手术及术后治疗,产生医疗总费用34万余元,除去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年下来仍需负担3万多元。但经过南浔区城乡居民困难人员专项救助后,他的全年医疗费用合规部分100%得以救助,每年个人负担费用基本控制在1万元以下。
“因病致贫一直是亟待解决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此,我们今年将该问题纳入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推动各项补助救助政策落实落地。”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区纪委区监委的大力监督推动下,区医保局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困难人员专项医疗救助”,以特困人员、低保人员、低边人员、尿毒症患者以及患重特大疾病当年度个人医疗总费用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成员五大类人群为对象,实施专项医疗救助,不断完善因病致贫返贫防控长效机制,许多因病难以正常生活的困难家庭也因此获益。据统计,今年已实施医疗救助5.1万人次,救助金额达1026.65万元,全区基本医保户籍人口参保率达99.87%,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现在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保领域救助帮扶情况都纳入了医保一体化经办系统医疗救助模块,我们会定期调取系统里的帮扶记录进行抽查,重点关注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待遇及困难人员专项医疗救助落实情况。”区纪委区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道。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推进清廉医保建设,提升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区纪委区监委的督促指导下,区医保局还结合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出台了“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严禁干部职工在医保办理、医保费用结算、受理服务等工作中刁难群众、推诿扯皮获等行为,全力规范权力运行。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还将继续聚焦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等民生急事,着力整治妨碍医保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切实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