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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4-19  ‖  查看21162次  ‖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0月起对区医保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2020年12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区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医保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讨论3次、专题工作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各科室(医保中心)认真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是全程跟踪督导,巩固整改实效。实行整改“销号制”,强化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强化整改进度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高效率、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3个,整改率100%;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谈话提醒4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政治站位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坚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制定局党组学习计划,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医保讲堂”等学习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民生和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二)关于“党建引领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对照“六好”党支部要求,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今年2月,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党组书记、机关支部书记张红卫同志代表支部委员会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每名党员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良好效果。注重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逐个开展谈心谈话,安排一名在编党员干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开展经办服务,发挥党员示范作用,进一步擦亮“五心服务,让医保更有温度”党建品牌。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要求,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南浔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浔委办〔2018〕10号)和《南浔区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成立区医保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网评员队伍,确保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风险可控。制定局党组学习计划,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医保讲堂”等学习制度,采取领导带头讲、一般干部轮流讲、专题研讨等方式,丰富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

(四)关于“‘最多跑一次 ’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019年12月已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涉及工作人员提醒谈话1 人次。强化医保服务窗口建设,规范经办服务标准,提升医保服务形象,践行“五心”服务承诺,2020年度区医保局被评为全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先进集体、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被评为“五星级窗口”。2021年1月起正式实行《南浔区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医保窗口坐班制》《南浔区医疗保障局服务事项电话回访制度》,全面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办理医保事项体验感、获得感。

(五)关于“医药机构日常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加强医药机构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31日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制定《南浔区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南浔区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专班。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培训及警示教育共计504人次。联合卫健、市场监管开展联合检查2次,牵头开展区内首次“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021年已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4家次,追回医保基金8.37万元,暂停医疗机构2家,整改医药机构6家,医疗机构医保医师扣分处理1人,零售药店医保营业员扣分处理6人。

(六)关于“服务意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深化“三服务”,不断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2021年1月建立《南浔区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难点堵点。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南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医保政策宣传活动,相关宣传材料主动通过快递等方式发送至基层相关单位,确保宣传全覆盖。

(七)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肃财务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对财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一是完善合同签订,及时联系相关公司,将乙方规范签字盖章后的合同补充至财务凭证。二是健全财务报销流程,严把经费报销单据审核关,快递费用明细已详细记录;工作会议用餐费发票已联系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补齐至财务凭证;2019年6月参加宁波、舟山交流学习的通知已联系上级出具并补充至财务凭证。三是规范采购制度,2020年起凡购买办公用品均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印刷产品均签订印刷合同。

(八)关于“购买办公绿植”问题的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2020年起已采取租用办公绿植的方式。

(九)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2020年11月,局党组及时对3名责任人员予以提醒谈话。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信访处理流程,办公室负责信访转办和督促,医保中心负责信访件办理,当天回复,确保信访件办理质效双提升。同时,制定《南浔区医疗保障局服务事项电话回访制度》,加强经办业务培训和业务经办监督,提升医保服务实效,从根源上减少信访投诉。

(十)关于“档案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档案工作要求,完善档案工作制度汇编,做好日常收发文、人事等档案的收集、归档等工作,干部人事档案及时更新至区人社局、雷博服务中心档案室统一收编;医保业务档案因其保管特殊性及保管期限仅10年,无需进行扫描电子化;2019年文书档案已经规范化整理、扫描,且形成数字档案,2020年文书档案拟于3月进行整理归档。

(十一)关于“组织生活记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第一时间核对记录,漏签党员已补齐签名。2020年起已开展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组织工作。

(十二)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按照《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完善《南浔区医疗保障局中层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2019年7月全区组织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学习后,局人事干部已掌握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相关程序,并在2020年3月局中层干部提拔调整中规范到位。

(十三)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2020年12月已修订完善《南浔区医疗保障局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每次只准申请一次有效签证(注),不得多次签证(注)。每次因私出国(境)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15天(可根据工作年限,结合个人年休假),一般应结合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医保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医保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把上级决策部署一项一项抓实抓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递压力。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查,防止回潮反弹,确保整改成效。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弥补制度缺陷,不断完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经办服务等制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用巡察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023081;电子邮箱:nxqybj@126.com;邮寄地址:南浔区南林中路66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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