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结合村社组织换届形势,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2起农村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南浔区南浔镇泗州村原党支部书记顾金顺、原党支部副书记宋会权违规改变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19年6月,南浔镇泗州村组织开展党员活动返回途中,在仅经村两委班子商议而未向南浔镇党委请示报告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活动行程,安排参加活动人员借道赴景点大唐贡茶院旅游,相关费用由村集体支付。2020年9月,顾金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宋会权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相关违纪款已责令退赔。
2.南浔区练市镇李家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根娜违规套取资金用于村级招待费和购买香烟问题。2016年2月,时任李家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根娜决定,以伪造李家兜村村委会与他人污水处理终端征地协议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人民币3.75万元,用于支付村级招待费和购买香烟等开支。此外,沈根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沈根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责令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