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以侦办案件开支名义列支接待费”“浙江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使用高档菜肴招待有关人员”,在中纪委近期通报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中有多起案例涉及违规公务接待。可以看出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的高压之下,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虽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存在部分违规接待乱象,不仅造成了公共资金的流失,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案情回顾】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长期违规接待。经查,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该学院无公函接待129次,餐费超标8次、陪餐人数超标25次,还违规提供高档酒水。时任党委副书记、院长阎平参加接待48次。事后,阎平同意使用食堂水电费冲抵酒水费用5.6万元。学院党委书记张志华不仅未予制止,自己也参加无公函公务接待47次。“作为党委书记,我没有做好表率作用,必须认真反省和反思,改正错误、吸取教训。”组织审查期间,张志华积极配合,查清有关问题。2019年12月,张志华、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说纪】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作出了具体部署,指出要严查享乐、奢靡问题,严防隐形变异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刹住违规公务接待不正之风。其实细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解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已出多把利剑,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再到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都为违规公务接待这个顽疾不断划出红线,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唯有彻底铲除产生违规接待歪风的土壤,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