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江苏省泗阳县委第三巡察组到该县临河镇沈圩村巡察时发现,参加村支部大会的党员都会拎一桶油回家。这油正是党支部发的“福利油”。发放“福利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情回顾】
2015年底,李刚被临河镇党委任命为沈圩村党支部书记。上任后,李刚信心满满,一心想做出一番成绩报答组织培养。可几个月下来,李刚发现有一件让他力不从心的事情:每次召开支部大会,部分党员总会找各种理由请假。李刚想了很多办法,可都收效甚微。如何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李刚终于冥思苦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为参会党员发福利。于是,李刚安排村会计动用村集体资金每次购买61桶食用油,凡是到会的党员每人发一桶“福利油”。这个所谓的“好办法”,看起来解决了党员参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其本人也没有以此为由,把“好处”揣进自己的腰包,似乎是没有什么问题。然而,这种把村集体资金,变成另一种看似“合理”的“福利”发给支部党员,只不过是找借口乱发钱物而已,本质上还是违规。李刚身为村党支部书记,以解决问题为由,与其他村干部达成共识,为党员违规发放“福利油”,从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说纪】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然而,现在有部分党员对党的组织生活认识不到位,缺乏积极性,甚至假借生病等理由不愿参加,这不仅使党员得不到党组织有效的教育和监督,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也会弱化,损害党组织在党员和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小孙在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就要有“党员的样子”,莫让领“油”开会的荒唐事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