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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11-19  ‖  查看6181次  ‖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日前,湖州市南浔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浔区练市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安监)工作人员蔡炳荣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2月18日上午,蔡炳荣到练市镇钟家墩村湖州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走访,期间接受了该公司负责人杨某某的宴请,并存在工作日中餐饮酒情况。2019年9月蔡炳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浔区旧馆镇寺桥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丁伟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14年春节前,丁伟忠多次以帮忙做服务工作为由,要求在该村从事过污水管网施工的湖州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施某某请客吃饭。2014年1月,施某某通过公司账户转给丁伟忠人民币2万元作为给其吃饭等的开销。此外,丁伟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丁伟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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