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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着“正俸”做清官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11-18  ‖  查看4449次  ‖  

“政者,正也。”为官者,当追求做清官好官,绝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而要做清官,就要守着“正俸”过日子。

贪官的种类很多,但有一点是相似的,就是他们不愿守着“正俸”生活,总是信奉“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处处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南宋文言小说集《曲洧旧闻》中就记载,宋徽宗时期,王黼主持国事时,公然收受贿赂,卖官鬻爵。他甚至与宦官梁师成相互勾结,联合开办“乌纱公司”公开标价卖官。“三千索,直秘阁;五百贯,擢通判”,就是他们开出的价码。王黼依据受贿多少,来决定授予官职的大小,早就不靠“正俸”过日子了。他后来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也是咎由自取。

历史不断地告诉我们,官清方能万古流芳。据《旧五代史·晋书》记载,五代时的名臣高汉筠在襄阳供职时,有不法官吏私下向他献上白金五百两,高汉筠严词拒绝。他说,你们拿来的这些钱,“如果不是多剥削农民,就是多榨取了商贩,我有正当的薪俸,拿这些做什么!”随即告诫他们不能再这样做,至于白金他都原封不动上缴给了朝廷。高汉筠守着“正俸”过日子,做了一辈子的清官,受到百姓的爱戴。

反对贪官,就要反对非法所得。明人郑瑄在《昨非庵日纂》中,讲述了汪汝达不为陋规所动的故事。汪汝达在浙江黄岩做县令,用自己的俸禄修筑城池,贼寇来了百姓也不害怕。他为官二十余年,清白如月亮一样。离开浙江时,下属官吏送来平日收缴的罚金,说道:“这照例是应该归你的。”汪汝达正色问道:“做官除了日常的俸禄之外,还有其他应得的钱财吗?”马上断然拒绝。在汪汝达心里,如果照惯例、遵旧俗拿了那些钱,就有违自己做官的操守。可以说,他坚持守着常俸过日子,不该占的钱一分都不要,为后人立起了不循陋规、清正廉洁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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