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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决定岂是儿戏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7-12  ‖  查看5379次  ‖  

党组织做出决定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任何重大事项的讨论、重大决策的做出,都必须经过党组织长期酝酿、集体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在民主讨论阶段,党员可以就讨论事项发表自己的看法,党组织应当在认真听取意见后做出决策。党组织的决定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却乐当“甩手掌柜”,不能够旗帜鲜明地执行组织决定,不担当、不作为,这是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行为。下面,小孙就用一起案例来带大家学习关于组织决定的那些事。

【案情回顾】

近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了一起案例,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街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许楠曾任金融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2014年10月,经金融街街道工委会研究决定,对许楠的职务作出调整,免去其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将其调到街区综合服务中心担任副主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许楠本该严格执行组织决定。然而,她认为组织在调整职务的过程中没有征求自己的意见,心里很不“舒服”。2015年底,未经街道工委会许可,许楠擅自从街区综合服务中心离岗,回到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直至2018年6月。许楠擅自离岗转岗两年多期间,有关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其不闻不问、默许纵容。经西城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许楠案件中负有责任的2个组织和5名个人予以问责。

【说纪】

上述案例是一起比较罕见的干部拒不服从职务调整,擅自回归原岗位的问题,其背后反映出该名干部组织纪律、组织意识淡漠,同时也反映出有关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组织决定和管理党员干部上的失职失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七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许楠擅自离岗转岗、“闹剧”长期上演的背后,是“甩手掌柜”的默许纵容、“好人主义”的不闻不问、“看客心态”的冷眼旁观等因素共同“造就”。该负的责任不负,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就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甚至形成乌烟瘴气、浑浊不堪的政治生态。反过来,一个单位一旦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管党治党方面比较突出的一些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以责无旁贷的态度担当尽责,党员干部看见违规违纪现象时挺身而出、及时制止、敢于斗争,就能形成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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