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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不到?不!村干部更要管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8-12-3  ‖  查看4761次  ‖  

村干部管不到?不!村干部更要管



【案情回顾】


今年6月20日,随着法槌落下,现年37岁的练市镇新华村村委委员邱某某因贪污、挪用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今年5月,邱某某已被区纪委开除党籍。


长达3个小时的庭审,审查查明邱某某利用其协助政府申请、发放低保金和残疾人补助金的职务便利,截留、侵吞他人的低保金和残疾人补助金3万余元。此外,邱某某将由其保管的村民农房集聚报名款391万元,擅自挪至某银行,用于购买收益较高的个人理财产品。


【说纪】


案中邱某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所以邱某某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但大家肯定也有疑问,纪委给党纪处分没问题,那他触犯我国《刑法》,贪污和挪用资金犯罪难道纪委也有调查权?其实对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调查职能属于监察机关,换句话说,邱某某属于监察对象,监察机关自然有调查权。那么,问题来了,监察机关除了能管像邱某某这样的村干部违纪违法,其他还有哪些村干部可以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主要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员。


当然,监察对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监察对象,还应当看其是否行使公权力,所涉嫌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是否损害了公权力的廉洁性。


【小孙提醒】


监察体制改革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监察体制改革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涵盖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也就是说,不管你有没有编制,只要你手握公权力,那你就是监察对象。小孙想说,村干部是离群众最近的人,更应该廉洁用权、秉公用权,可不能因为一己私欲就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下一期,小孙将继续给大家讲讲还有哪些人属于监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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