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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孙说纪】《南浔区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责办法》解读(四)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8-10-14  ‖  查看5308次  ‖  

《南浔区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责办法》解读(四)

问:《办法》中都有哪些问责方式?

答:根据相关党纪法规,《办法》规定了12种处置方式,即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纪律处分。问责方式根据具体问责情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这主要是考虑到在问责实施中,对问题严重的工作人员,既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给予纪律处分,不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处理或者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通过“双管齐下”,确保问责起到实效。

问:问责后对被问责的党员干部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办法》明确,问责情况与干部个人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励等挂钩,与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考评、评优等挂钩。被问责人的有关问责材料移送组织人事等部门,归入其个人档案。

问:现阶段我区问责的重点主要有哪些?

答:近两年来,我们针对党员干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也问责了一批干部,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办法》出台后,我们将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突出强化履职担当,下一步将重点关注环境保护、土地管理、食品安全、社保养老等重点领域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特别是因履职不到位而被媒体曝光、上级通报、批示的,更要重点整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把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问:如何确保《办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答:用好问责利器,才能强化责任担当。在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责的同时,还要将问责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曝光。这既体现了“严”和“实”的精神,也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同时,拿出“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作风,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庸政,为实现“聚力大赶超,实现新跨越”提供过硬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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