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部署,2017年10月11日至11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和孚镇党委进行了巡察, 2018年2月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镇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坚决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认真领会和梳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谢建伟同志、沈增赟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上报了《南浔区和孚镇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承担责任、带头反思剖析、带头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担任专项整改任务牵头领导,推进落实整改任务,镇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抓好各项具体整改事项的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强化整改举措。针对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16个问题,镇党委坚持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的原则,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从加强党的建设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从完善制度、强化督查到规范津补贴、重大项目招标采购,从落实民主集中制到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到强化对下属党组织监管等等,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举措。明确了镇班子成员为牵头任务领导,机关各科室和镇属事业单位为具体责任单位,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工作。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马上整改,在1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涉及面较广、情况较复杂、工作难度较大,需要中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也明确了整改计划和时限,并一抓到底长期坚持。
(三)跟踪督促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盯整改任务,严格把关、严肃督办。阶段性召开会议,随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监督指导各责任人和责任科室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都整改到位。巡察整改期间,镇党委就整改工作召开会议两次,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重大问题,审定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逐条督促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时效。
经过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3项,开展专题学习2次,镇领导与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谈心交流22人次,对12人进行批评教育,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从严从实,逐项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镇党委紧紧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在党建工作方面
1.关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召开镇全体班子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全体班子成员抓党建的职责,真正把党的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落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支部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从严治党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逐条对照检查,查漏补缺,梳理存在问题,同时,对存在问题逐步进行解决。二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带头落实,班子成员积极履职、主动担当,对商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着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抓同部署。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纠正党建工作比较务虚的认识偏差,班子成员在分管条线职责范围内同时抓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党建实效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性有所欠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政班子成员会议。镇班子成员会议严格按照《和孚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书记办公会议与班子成员会议予以区分。同时,做到在每次班子会议前形成议题书面材料,会议记录详实、具体。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并长期严格执行。二是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举办镇属各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等制度。各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支部工作;定期召开党员会议,组织学习和开展活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员修养;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查找问题并加以解决。镇组织办每季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记录检查不少于1次,并对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到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二)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动基层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制定下发《和孚镇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孚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逐条逐项分解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位党员干部身上,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二是落实专题部署和谈心谈话制度。党委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不少于1次制度,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条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谈话提醒、在敏感时间节点对全体干部警示提醒、对职务变动人员约谈提醒、对风险岗位人员谈话提醒、对新进人员廉政提醒,实现定期约谈全覆盖。三是多种形式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结合镇班子成员会议、“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红色星期六”等载体,采用集中、自学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以班子成员轮流上党课的形式开展“党性党纪一刻钟”活动,做到逢会必讲、逢会必学。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完成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组织职能部门对廉洁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突出对工程项目、资产处置、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监督和制约,切实增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并对执行情况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检查;加强对镇机关、下属单位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经常性开展提醒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三)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制度,明确各项津补贴奖金发放项目和标准,定期开展内审内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退。二是加强教育提醒。对检查中存在有关问题的相关人员、相关条线,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津贴补贴相关政策和纪律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发放标准和规定发放,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四)在单位内控制度方面
1.关于财务审批报销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经费管理。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明确公务支出控制范围、标准及报销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消费票据清单制和“三票对应”制。由镇财政办牵头,纪检办协助,每半年对镇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支出开展内审1次,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二是严把报销审核关。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财务核算和审核把关,确保费用报销手续齐全、票据合法合规。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对2015年12月支付征兵各种杂费部分未转账支付、清单里含违规物品等问题,已责成经办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政府物资采购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全面推行“政采云”平台采购机制,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一是明确由镇党政办负责政府物资采购工作,规范采购手续,严格按照《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制度》执行。二是针对存在直接向镇聘用人员购置监控器材、电脑耗材及维修、办公用纸等物资的问题,且未入政府固定资产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关于车辆未定点维修且以现金支付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对公务车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严格财经纪律和规范财务报销程序,车辆维修保养前由党政办填制维修保养项目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到定点单位实行维修保养,杜绝以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4.关于部分民生资金发放方式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贫困残疾人慰问费、优抚对象慰问费、特困户(困难户)慰问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等民生资金发放程序,明确政策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发放,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民生领域资金发放的监管力度,民生领域资金发放全部实行银行直接打卡到户的方式发放到户。
5.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一是针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预算总价10万-50万之间的到镇招投标中心,50万以上的进入区招投标中心,对涉及工程量变更的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运行。镇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督促镇村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法律意识,确保全镇各领域工程项目主体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二是针对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镇村工程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台账,加大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支付监管力度。组建工程项目管理检查组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财务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管理。
(五)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委的职能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对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三重一大”等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好头,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做好专题记录,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权力规范运行。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坚决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南浔区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一是规范中层干部选拔流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由相关部门负责对拟提拔对象在执法执纪、遵法守纪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岗位确定、提名推荐、干部个人自荐、中层竞岗双向选择、考察、选拔结果等环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提高选拔透明度。严把干部推荐关、考察关,集体讨论决定关,干部任职关,每名干部任职前,进行任职谈话,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编外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把好聘用关。把优秀的人员,选送到合适的岗位,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严控编外用工,进出人员及时申请报备,加强人员管理;制定编外用工人员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等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六)在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对下属村级组织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村招投标和小额工程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进行,做到相关资料、手续齐全,入账结算规范合理。二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三务”公开等工作的监督。对行政村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验收结算、审计、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程序规范,保证工程项目有序推进。
2.关于下属单位人员违纪违规情况仍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镇党委书记与5个镇属事业单位负责人、25个村(社区)主职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60份,把反腐倡廉任务层层分解。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落实每月不少于2次的党性党纪教育,注重用身边案例警醒身边人,做到警钟常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住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和敏感时期,由党委书记及时约谈相关人员,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止发生廉政问题。二是镇纪委强化履行监督职责。对新提拔、调整、任用的党员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追责问责,依法依纪严肃惩处,切实增强纪律审查的震慑力。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镇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将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坚持常抓不懈。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二是不断强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用铁的纪律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三是不断推进整改常态化。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推进工作督查常态化,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党要管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引导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敬业,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工作职责定位更加明确,工作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履职尽责能力不断增强,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三)持续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以实际行动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继续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深入治理庸懒散拖浮现象,巩固和扩大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坚决查处“不在状态”的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缺乏担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结合“两学一做”、“四新”主题实践等活动开展,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服务,努力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诚实守信,不断提高公信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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