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同意,近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团区委、区交投集团,双林镇下辖18个村(社区)、菱湖镇下辖18个村(社区)和东迁街道下辖18个村(社区)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区委巡察组指出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管理保障服务质效不够高,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明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不严,项目货物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内控机制不完善;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谨。
区委巡察组指出
团区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从严治团弱化虚化,推动新时代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监管不严,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严格,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凸显,抓早抓小意识不够强,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人员力量统筹使用不够科学。
区委巡察组指出
区交投集团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不够有力,统筹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足;纪律规矩意识树得不够牢,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重点领域、下属企业监管不严格,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意识不强,资产盘活利用缺乏担当,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内部管理不严谨;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突出,抓早抓小不够用力,党员教育管理弱化,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谨。
区委巡察组指出
双林镇曹桥村等18个村社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不够到位,传统桑地资源大量闲置亟待产业转型升级;安置房建设推进缓慢,镇村“三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新建小区管理不规范,社区发展联合会管理较为混乱,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社区活动阵地建设滞后。
区委巡察组指出
菱湖镇永福村等18个村社党组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来源结构单一,落实城乡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不到位,民生养老服务急需提升;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限额以下工程管理粗放,落实内部管控精细化标准有差距;“五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村监委日常监督缺位,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区委巡察组指出
东迁街道西阳村等18个村社党组织争先进位意识不够强,强村公司投资效益不明显,攻坚克难韧劲不足,人居环境整治不扎实,安全生产治理不彻底;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三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村监委履职缺位,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要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我区高质量打造美丽繁华新江南,高水平建设美好生活新家园,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精彩南浔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