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州市南浔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05件,同比增长58.55%,立案76件,同比上升26.23%,自办案件36件,同比上升2.85%。
据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层案件办理质效的提升与问题线索、案件查办等多方面因素有关。为此,南浔进一步织密基层监督网络、创新案件查办工作机制。
“该项目负责人有没有到现场进行验收,还是验收流于形式?”在区纪委区监委的会议室里,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弘在听取善琏镇纪委自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后,对案件的定性与审查方向提出异议。
不久前,善琏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镇夹塘港项目工程现场存在栽植绿植的数量、胸径与设计标准情况不符的情况。在区纪委区监委的指导下,镇纪委发现该项目负责人邱某可能存在不正确履职的情况,随即对其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纪检室的及时指导为我们把握案件审查调查方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善琏镇纪委书记王帅表示。
由相应纪检监察室对乡镇自办案件“把脉问诊”已经成为乡镇自办案件过程中的“必经程序”。据区纪委区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南浔专门成立乡镇案件指导小组,指派专门人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协审的方式,全程跟踪指导乡镇(街道)的信访举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全面审核把关,着力破解基层“难办案”“办案难”的问题。
越是基层,“地方小、熟人多”的情况就越明显。区纪委区监委于去年开始全面实行“片区交叉协作”机制,在面临处置案件力量不足、自身处置不便等情形时,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的原则,开展片区协作,实行交叉办案,规范人员调配机制,严防“人情案”“关系案”,实现监督执纪“团体作战”,形成强大合力。与此同时,南浔还开展了“清廉乡村行 接访到家门”常态化公开接访活动,组建了53个下访组,111名纪检监察干部覆盖全区246个行政村(社区),每月2次驻扎基层,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的收集渠道。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还将不断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自办案件工作作为监督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片区协作、跟踪指导等工作,推动乡镇纪委敢监督、真执纪、严追责。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