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审查调查 >> 审查调查
南浔区南浔镇农业农村办原四级调研员 倪玉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2-1-28  ‖  查看37554次  ‖  

日前,经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批准,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对南浔区南浔镇农业农村办原四级调研员倪玉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倪玉芳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财政资金,数额巨大。

倪玉芳违反党的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浔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浔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倪玉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倪玉芳简历:

倪玉芳,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南浔区原横街乡人武部干部、人武部副部长、副乡长,南浔区原马腰镇人武部副部长、人武部部长、镇党委委员、镇长助理,南浔区南浔镇原城建办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南浔区原旅游局规建科科长,南浔区南浔镇原街道办副主任,南浔区南浔镇农业农村办干部、四级调研员。2020年7月退休。 

              
上一篇: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沈晓宇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下一篇: 南浔区南浔镇联谊村原党总支委员金子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建议使用:1280*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中共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州市南浔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12026802号-1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hz66.com Powered

1234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