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清廉南浔·携手共建 >> 区纪委
把名额当"馈赠" 顺手给了自己人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10-11  ‖  查看2270次  ‖  

“我接受组织处分,作为一名在村里工作多年的党员干部,我忘记了初心,投机取巧、优亲厚友,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收到处分决定时,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永福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朱虎江追悔莫及。

事情要从区纪委区监委接到的一次信访举报说起。去年10月,有群众举报菱湖镇永福村村干部朱虎江在村里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分配过程中存在直接分配给近亲属的情况,随后,镇纪委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2017年,菱湖镇环卫所因建设后方环卫基地需要征用了永福村北下石自然村土地,北下石自然村因此获得30个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名额。

当时,朱虎江的妻子没有养老保险,当这次养老保险名额分配开始时,作为经办人的朱虎江打起了“小算盘”,他认为反正名额分配的相关事宜都是自己一手操办的,不符合条件也不会有人知道,错过这次也很难再有合适的机会,于是就将不符合条件的妻子报进了申报名单。

而在最后申报资料时,朱虎江又发现漏报了两个名额,于是,朱虎江想起之前跟他打招呼要名额的村干部王某某,于是就擅自将两个名额给了王某某的妻子和嫂子。“反正也是为了能把资料在限期内能交上去,也不浪费名额,还能做个顺水人情,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何乐而不为呢?”朱虎江自我安慰了起来。

就这样,本该公平公正分配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在朱虎江的“暗箱操作”下,沦为了为自己亲属谋利、做顺水人情的“工具”。

2021年1月,时任菱湖镇永福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朱虎江,在负责该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期间,在明知其妻子、村民委员王某某的两位亲属不符合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享受条件的情况下,未经村两委班子商量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私自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名额分配给上述人员,朱虎江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朱虎江的行为反映出一些基层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和群众观念淡漠,在处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名额分配的过程中,往往出现优亲厚友的情况,不知伤害了多少群众的利益。为了进一步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菱湖镇对全镇32个村179名村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用身边案件加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村干部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同时,镇纪委向永福村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问题整改,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上一篇: 扣好第一颗“廉”字钮扣
下一篇: 【画说违纪】对村宴会厅租金动歪脑筋,严查!

建议使用:1280*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中共湖州市南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州市南浔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12026802号-1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hz66.com Powered

1234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