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分工是否明确,整改举措是否详尽、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日前,湖州市南浔区区委第二巡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正对区水利局上报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开展三方联合会审,为巡察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把脉”。如今,这已经成为南浔区巡察问题整改过程中的首要和必要环节。
“三方联合会审”机制的运用及时为整改工作的开展匡正方向,是该区落实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南浔区委巡察机构通过事前联合会商、事中跟踪督办、事后回访检查等方式,做实巡察问题整改全过程监督,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问题,南浔区建立起“重点事项跟踪督办”机制,通过向职能部门发放“交办单”、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并将办理情况纳入下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的汇报内容。对于整改未达标的,区委巡察组会同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坚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采取催办、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再次整改,直至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还通过区主要领导领衔推进,强力推动面上问题、复杂疑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的彻底解决。截至目前,巡察组已发送交办单31份,推动开展专项整治7项。
一系列整改举措后,问题的整改效果到底如何?为更加准确评价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区委巡察办还以责任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满意度测评、整改创新5项量化指标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的回访检查。目前区委巡察办已对2017年以来巡察整改时间超过6个月的24家区直部门党组织开展了回访检查,发现并督促2家国企清退资金5.23万元,对1家拖延整改的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通过强有力的回访检查,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有效杜绝巡察整改“走形式”“走过场”。
截至目前,南浔区已完成九轮巡察,共巡察46个单位党组织、249个村级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4515个,推动整改4460个,整改完成率98.78%,移送问题线索72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12人次,党纪政务处分32人,挽回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完善制度501项。
“巡察的根本目的就是发现并解决问题,发现了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效果还差。”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如是说,南浔区委巡察办将始终围绕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不放过、发现问题线索不查清的不放过、整改后相应机制不建立的不放过为原则,强化整改工作督导指导,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地,做实做细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