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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口袋书"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2-19  ‖  查看5115次  ‖  

沈某某和严某某、俞某某作为村干部,在分配失地农民保险时优亲厚友,违规把保险名额分给自己的亲友,最终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某某和俞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拿着新鲜出炉的廉政“口袋书”,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伍林村支部书记施惠民深有感触,“开展清廉村居建设以来,这种小巧袖珍、便于携带的廉政教育口袋书正是我们需要的,真是让我们非常喜欢”。

用身边人身边事讲述纪律法律,增强穿透力和震撼力。2020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严格筛选近年来全区农村基层各类典型案例,结合当前清廉村居建设形势和案件新特点,编写了廉政“口袋书”——《清廉乡村系列-小孙说纪》,收录了40余个典型案例,通过对违纪行为进行详细解读,开展说纪提醒,以案施教,已向全区基层党员干部发放1200余册,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知规明纪守底线。

“在案例的选择上,我们坚持典型性强、覆盖面广、涉及违纪人员身份多样,以达到最好的警示效果。”南浔区纪委监委案审室负责人表示。据悉,口袋书用语生动活泼接“地气”,所选案例涵盖“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职务犯罪案件等四大类。同时在违纪人员身份的选择上,既有村书记、村主任,也有一般村干部,用真实的人、真实的事触及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内心深处,引起感情上的共鸣,增强案例警示教育的穿透力和震撼力,使他们能够拒腐防变,守住底线。

为了深化警示教育的效果,口袋书增加了说纪提醒的内容,比如,在章某某克扣群众财物的案例中,编写组引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哪些是克扣行为、哪些属于群众财物进行了阐释,同时教育村干部,他们作为离群众最近的人,更要廉洁用权、秉公用权,绝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就作出违纪违法的事,力求教育更直观、更透彻。

“我们坚持‘以反面典型为镜’,把警示教育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形成清廉乡村系列教育手册。”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结合全区清廉村居建设,廉政“口袋书”以“小案例,大乾坤”的方式,不仅让广大党员干部从身边的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随时学习、时刻警醒,而且通过小案例促成大效果,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牢记党纪党规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实现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民风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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