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过去这么多年,钱还能一分不少地拿回来”“这困难补助发发停停,原来真的有问题”……近日,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赵家兜村的特困群众拿到了一笔“久违”的补助款。事情还要从几个月前双林镇纪委的一次专项督查说起。
今年5月,双林镇纪委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开展专项督查,下沉到38个村、社区,重点督查低收入农户的惠民政策落地情况,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现实需求。
“这两年的困难补助拿到了,就是这个‘政策’好像不固定,中间好像停发过。”当督查组入户询问特困慰问金时,赵家兜村的李奶奶向调查人员说出了心中的疑惑。
“民政上的帮扶资金近年来一直都在发放,为何李奶奶会说‘停发’过?”带着疑问,专项督查组又在赵家兜村入户抽访了几位特困人员,其中几位清楚地记得2015年的特困补助没有发放。专项督查组立即联系镇民政办进行核实,确定2015年赵家兜村从民政办领取过一笔2.2万元的特困群众慰问金。
钱究竟去哪儿了?当镇纪委向村干部索要2015年这笔特困群众慰问金的发放凭证时,村干部们都开始支支吾吾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村里各项开支就管得很严,许多开支无法报销,所以我们就盘算着把这笔钱作为‘机动经费’放在账外,开销起来方便一些。”原赵家兜村党总支书记王松坤说,上面拨下来的资金,老百姓一般不清楚,就算另作他用也不容易被发现。
正如王松坤所言,领取特困群众慰问金后,他与时任村支部书记柳会初两人商量将钱交给村报账员,有什么地方要开销的,就写个证明向报账员“报销”,将此2.2万元作为村财务支出的“备用金”来机动使用。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期间,除了用于慰问特困户陈某一家并给予慰问金0.3万元之外,王松坤与柳会初二人经常以购买香烟茶叶、支付招待费用等名义在“1.9万元”中支取。
2020年7月10日,王松坤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柳会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违纪款1.9万元予以退赔。
扶贫资金本应用于帮助困难群众改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却被个别心存侥幸者视为“唐僧肉”,反映出个别基层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松弛,同时也暴露出个别村级账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公开不全面等问题。案件查处后,南浔区纪委区监委一方面以村组织换届为契机,通过制作典型案例宣传展板,印发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方式,针对村干部强化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三资”管理等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督模式,充分发挥“三务”公开平台作用,形成以电脑终端查询机、手机微信端和传统公开栏互为补充,适应不同群众需求的线上线下“直通车”式公开监督体系,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