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处分决定书要及时入档,工资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到位。”日前,湖州市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对受处分人员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把好“执行关”,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搞变通”。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彰显纪律的刚性约束,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从严从实监督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紧紧围绕执行主体、执行事项、时限要求、执行反馈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南浔出台了《关于在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中实行限时告知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据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实施办法》,区纪委区监委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放《执纪提醒卡》和《执行通知》,及时通报受纪律处分、司法处理等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执纪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按时按质把处分执行工作落实到位。
据悉,区纪委区监委会同组织、人社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紧盯年初、年终等奖金津贴发放集中及处分后、年中、届中等职务职级、工资调整频繁的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点对点”提醒告知和“拉网式”专项督导,全面排摸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防止奖金津贴发放不规范、晋级晋档不合规等情况发生,做到工作靠前、预防在先。在检查中,区纪委区监委发现周某某所在单位具体经办人员因对相关规定理解不到位,在给周某某调整工资级别时少降了一个工资级别,为此对周某某所在单位开展了“点对点”提醒告知,督促其整改到位。同时,完善处分执行情况通报机制,每年对各单位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通报,“硬碰硬”点出具体问题、“实打实”明确整改要求,认真总结处分执行有效做法,形成典型经验全区面上推广,推动各单位互相借鉴、共同提高。
此外,南浔还按照“一案一移、一人一函、一事一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一季一报”,建立处分执行专项档案,落实专人登记、备案管理、动态更新、回访回查,实时掌控处分执行阶段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发放提醒卡23份,建立专项档案113份,开展联合检查8次,做到“一案一追踪、件件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