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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负面清单规范村(社)干部履职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7-8  ‖  查看5192次  ‖  

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或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产的;利用虚报工程量、虚构工程合同、虚增劳务费等方式套取集体资金的……日前,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观音塘村的村务公开栏贴出了22条村(社)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引来村民驻足围观。

“有了这个清单,村干部哪些事要谨慎、哪些事不能做都清清楚楚。”观音塘村的监察联络员何金初说,这样大家心里有底,无论是村监委还是群众,监督村干部的时候都更加知道重点在哪里。

为着力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规范履职、干净干事,南浔区纪委区监委深入分析近年来农村基层易发多发、频率较高的违纪违法问题表现,制定《南浔区村(社)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在执行政治纪律及议事决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管理、为民服务6个方面画出了22条“警戒线”,为村(社)干部履立规矩、划红线。

“负面清单中规定得很具体,都是一条条硬杠杠,时刻警醒着我们要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儿,触碰了‘红线’可是要‘挨板子’的。”观音塘村党支部书记杨国琴手里拿着负面清单,深有体会。

与此同时,南浔区纪委区监委还将负面清单编印成宣传卡发放至全区211个村13000余名村干部,方便他们随时学习,时刻引起警醒。与宣传卡一同下发的,还有一本由区纪委区监委自行编印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负面清单’划定的是村干部行使小微权力的警戒线,《案例汇编》则是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给村干部的一本警示录,将二者一同下发,有利于村干部更好地理解负面清单的涵义”。据悉,负面清单与《案例汇编》已作为村(社)党组织“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的必学内容,引导村干部以廉为美、洁身自好。

南浔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负面清单是保障村级组织换届,推动清廉村居建设的举措之一,目的是为村级小微权力上一道实打实的“枷锁”。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接访到家门”活动,贯通融合区、镇、村和群众四级监督力量,加大对村社干部廉洁履职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越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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