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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浔:探索“四审”模式 严把乡镇自办案件质量关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6-24  ‖  查看3921次  ‖  

“你单位提取的证据材料不规范,入党志愿书、个人履历等复印件缺少提取人签字,案件向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宣布后没有将宣布材料入卷……”日前,在案件质量评查会上,湖州市南浔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童舜向各镇(开发区)检监察干部一一指出案卷上的问题。

为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推动各镇(开发区)纪委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区纪委区监委严把乡镇自办案件质量关,探索建立智审、预审、协审、互审“四审”模式,具体地说就是依托审理辅助信息系统开展智慧审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问责追责案件预审的基础上,建立涉疫、涉黑涉恶、扶贫民生等领域案件专项预审机制,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开展片区交叉协审和重大案件区纪委提级再审,对乡镇自办案件定期互评互查。

区纪委区监委依托审理辅助信息系统,发挥系统类案推送、法规库功能作用,通过案例比对、条款查询,精准定性量纪,确保地区平衡;同时,运用系统同步阅卷、要素回填、质量检查功能,实现案件线上协审、程序监管、质量评估三同步,以全程线上流转提高基层办案效率,推动南浔进入“智慧审理”时代。今年以来,已审核录入案件27件,系统录入率达到100%。

“案件审理工作属于整个执纪审查工作的‘后道’工序,是十分关键的一环,只有严格把关,才能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南浔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此,南浔区在继续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问责追责案件预审的基础上,建立涉疫、涉黑涉恶、扶贫民生等领域案件专项预审机制,审理室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全面分析案情,指出存在问题,做好参谋助手,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同时健全案件协审工作机制,一方面开展乡镇纪委片区交叉协审,互审互学,以审促学;另一方面加强区纪委提级再审,针对涉案人员较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严格审核事实、证据、程序、文书等要素,通过实行案件“双审制”,解决乡镇纪委因人员不足带来的“查审不分”、定性把握不够精准等问题。

打铁必须自身硬。为提升镇(开发区)纪委自身办案能力,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开展镇(开发区)纪委自办案件定期互审,采取交叉互评、评审打分等形式,通过“互相挑刺”,着力发现案卷材料不规范、处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并建立专项通报机制,总结有效做法,剖析突出问题,严明工作要求,推动基层纪检机构互相借鉴、共同提高。截至目前,已开展互审3次,发现并整改文书材料不规范、书证资料不完整、执纪报告不全面等问题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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