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作用,南浔区纪委监委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快查快办,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结果,加强精准监督,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对疫情防控造谣传谣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不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重要疫情信息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拖延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6.疫情防控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电话、网络、来信等方式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信访举报:
1.电话举报:请拨打0572-3025412(接听时间:8:30-12:00和13:30-16:30);
2.网络举报:请登陆南浔区纪委监委网络举报平台
(http://zhejiang.12388.gov.cn/huzhou/nanxun/);
3.来信举报:请寄南浔区行政中心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