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各地深入开展。针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基层治理问题,近日,南浔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先后通过了一些新规定,以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实施的制度保障。
乡村治理加快建章立制,离不开该区审计工作向村一级延伸。“我们在延伸审计中发现,个别村干部存在长期违法占用村集体资金现象,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南浔区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南浔区在财政同级审计中,着重加大涉农领域资金关注力度,挖掘了一批类似问题,如涉农专项资金、村集体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等。
针对这些问题,南浔区审计部门在《工作报告》中明确了整改事项,由区政府交办相关镇严格整改,加快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处理,减少村集体经济损失。如,违法占用村集体资金的当事人,根据整改要求,每月定额还款,并在短期内还清所有欠款。
如何促进管好用好涉农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在加强典型案件查处的基础上,该区根据审计整改建议,出台了新的制度办法,强化造价控制和集体资产管理,助力清廉乡村治理。
据了解,该区将2019年安排的农业发展基金和农业创新资金未使用部分,整合至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明确其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方面。《南浔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了三资管理及项目管理,构建三资阳光监督。即将出台的《南浔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还提出严格控制新增专项,不得重复设立、增设使用方向类同的专项资金,对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应予以整合归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