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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将至,这份“过节攻略”党员干部请查收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10-24  ‖  查看5257次  ‖  

国庆临近,阖家团圆时也是“节日病”高发期。连日来,全国多地省级纪委发布通知,就国庆节期间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作出部署。党员干部如何避免在节假日期间触碰纪律“红线”?小孙特别梳理出一份“过节攻略”,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参考。


攻略一:旅游这样省钱就违反纪律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反廉洁纪律。

党员干部请注意,务必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旅游千万不能这样省钱!


攻略二:节假日哪些饭局可以吃?五类宴请不能去


国庆期间,哪些饭该吃,哪些饭不该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及“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这些饭千万不能吃:

1.违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公款吃喝。

2.违规组织公款宴请。

3.违规接受公款宴请。

4.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5.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请。


攻略三:喜事这样操办就违反纪律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廉洁纪律。“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党员干部请注意,务必严格执行条例,喜事绝不能这么办!

1.举办婚宴未按规定事前申报。

2.违规分批次办酒席并收受礼金。

3.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小孙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值此国庆佳节之际,更要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增强自律意识,反对奢侈浪费,把好廉洁关,让我们共同筑起防腐这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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