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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作 保障对口扶贫工作​》一稿被省纪委网站录用
信息来源: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10-22  ‖  查看2129次  ‖  

10月21日

《湖州南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作 保障对口扶贫工作》

一稿被省纪委网站录用


原文如下

湖州南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作 保障对口扶贫工作


10月17日,湖州市南浔区纪委监委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签署协议,正式建立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协同机制。


广安市广安区是湖州市南浔区的对口扶贫地区,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南浔、广安两地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协作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的侵占贪挪违纪违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从而推动对口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机制表明,两地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工作关系隶属情况,共同加强对南浔区挂职干部和人才、项目、资金的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落实挂职干部人才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并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季度通报有关情况,移送有关问题线索。


针对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推进、资金管理、干部工作作风等情况,由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牵头,每年会同南浔区相关职能部门赴广安区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具体情况及时通报广安区纪委区监委。广安区纪委区监委协助做好检查项目确定、督查对象安排、困难群众走访等工作。


在加强线索移送协作方面,广安区纪委区监委收到涉及南浔区挂职干部和人才的问题线索,及时抄送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线索处置方式及实施主体经双方协商确定,处置结果及时向对方通报。南浔区纪委区监委收到涉及南浔区挂职干部和人才的问题线索,及时与广安区纪委区监委沟通,确定线索处置方式和实施主体,及时向对方通报处置结果。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在扶贫协作监督工作中收到或发现涉及广安区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广安区纪委区监委移送。


此外,注重加强审查调查协作。根据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需要,对涉及广安区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干部和人才的问题线索开展合作核查,重点在涉案款物查询、涉案人员查找、证据调查收集、物证技术鉴定、数据信息采集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跨区域合作。加强扶贫协作警示教育资源的共享,对两地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的通报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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